民事诉讼管辖的级别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13:46 129 人看过

(一)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依据《民诉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①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③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④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依据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争议标的额达到较大的第一审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一、最低诉讼标的人民法院有规定吗

法律没有规定标的额的最低限,实际上,很多诉讼是没有标的额,比如侵犯相邻权、隐私权、名誉权的案子,当事人只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诉讼级别管辖
    具体的管辖是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解散纠纷一般指的就是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而引起的纠纷。一、监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1、级别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另外,在审判实践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经济纠纷的诉讼单位虽属地区、省辖市以下,但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作第一审法院。2、地域管辖①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
    2023-03-10
    116人看过
  • 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
    一、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二、管辖和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案件的交叉管辖又称职能管辖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管辖上出现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程序法意义上,职能管辖冲突可分为单一冲突与复合冲突。所谓职能管辖单一冲突,又称立案管辖交叉冲突,是指本来应由某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却由另一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所谓职能管辖复合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具有交叉管辖权。三、关于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问题从各国民诉法对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受理的规定看,大体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不设级别管辖,将所有的一审案件都交给最低一级法院审理
    2024-05-09
    1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须知——管辖
    管辖(一)一般管辖1、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除上述管辖外,下列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该约定无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选择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可由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侵
    2023-06-13
    454人看过
  • 反诉的诉讼标的额的级别管辖?
    反诉标的额会影响级别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反诉标的额增加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6-15
    106人看过
  •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含义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
    2023-06-13
    364人看过
  • 关于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相关知识: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2、案件的繁简程度。因
    2023-04-25
    4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二、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规则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2023-07-10
    1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异议要如何处理
    对级别管辖有异议的,被告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人民法院会在审查后,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管辖异议什么时间提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
    2023-06-20
    491人看过
  • 欠款起诉管辖权确定之级别管辖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我们首先考虑的是法院的级别管辖,即由哪个级别的法院受理欠款起诉。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别的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管辖范围是不同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由上可知,欠款起诉管辖权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欠款起诉管辖权确定之地域管辖在弄清楚欠款纠纷应当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之后,接下来要确定债权人要到哪个地区的基层法院去提起诉讼。这就涉及到地域管辖的问题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2023-02-26
    292人看过
  • 专属管辖优于级别管辖吗
    一、专属管辖优于级别管辖吗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效力不存在哪个更高的问题,管辖权是对不同案件设立的,所以没有哪个管辖优于的说法。二、什么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三、什么是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四、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2023-04-27
    3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各省市标准不一,如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涉案标的额管辖权有规定,如《标准》中对北京市管辖权的规定:北京市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诉讼
    2023-05-27
    3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级别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一、一中院管辖哪几个基层法院第一中级法院下辖浦东、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8个区法院。在我国法院共有四个级别,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二、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么确定管辖的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
    2023-03-19
    86人看过
  • 不同级别法院在民事诉讼阶段的级别和管辖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023-08-06
    393人看过
  • 诉前保全的级别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列明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保全请求、保全理由及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等情况。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现金担保的,需存入法院指定帐户;房产担保的,需提交产权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的证明原件,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汽车担保的,需提交车辆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证明原件,出具所有权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和车辆财产、第三者
    2023-06-14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民事诉讼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如何?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先说级别: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其次,说地域: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刑事申诉的管辖级别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7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但是不同级别的检察院管辖的范围不同。
    • 在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异议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6
      对级别管辖有异议的,被告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受诉人民法院会在审查后,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XX院各部门指的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