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借贷双方合同履行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23:40 135 人看过

借贷双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欠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想要到法院起诉。首先,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案件的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的、在市一级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省一级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应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本地起诉吗

也是可以的,不过这样可能不能很好的保护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有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的标的是支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收款货币所在地;房地产交付的,以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立即结算的,交易地为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律服务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的双方主体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双方主体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出借人是指提供借款的人,而借款人是指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后偿还借款和利息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非法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一、欠货款怎么追回来1、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
    2023-03-14
    305人看过
  • 合同双方未履行责任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按合同约定发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起诉的方式,敦促对方履行。未履行合同义务该怎么举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未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行为,因为是消极的,所以很难举证。因此,我们在庭审过程中,常常是由原被告双方分别举证自己是如何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无法举证出自己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的这一方,就会被推定为未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5
    5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个人借贷
    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但是没有约定或约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一、合同履行地点怎么界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规定
    2023-02-04
    37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如何认定夫妻双方签字
    夫妻一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债务的认定是: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该借款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归个人使用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认定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应该适用什么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还有如何认定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诉讼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由于时间的经过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我国民法典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三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一般适用三年的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为有效的诉讼
    2023-07-28
    6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履行合同的无效
    以下情况认定合同无效:(一)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二)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民法典里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二、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
    2023-06-20
    311人看过
  • 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哪些,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它是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
    2023-05-07
    86人看过
  • 贷款方所在地即是借款合同履行地吗
    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
    2023-05-05
    187人看过
  • 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如何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
    一、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双方代理的合同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那么该代理合同就是有效的。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无效,要做具体分析。二、如何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委托代理合同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
    2023-06-22
    422人看过
  • 借贷双方签订的阴阳合同是否需要履行?
    网贷阴阳合同需要还钱。相关情况如下:1、即使贷款合同无效,本金仍需归还;2、一般来说,由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没有生效,因为它不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合同一旦确认无效,就会产生可追溯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以来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需要偿还高额利息;3、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被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也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需要偿还合同中借入的本金。网贷阴阳合同有效吗?网贷阴阳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事项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
    2023-07-15
    25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在哪,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双方针对民间借贷合同产生的争议,有约定的由约定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在哪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二、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民间借贷合同产生争议的,由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2023-04-26
    9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伙协议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合伙协议合同履行地认定方式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民法典规定离婚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归个人所有的,无论两个人共同生活多久,一旦离婚的时候,也还是归个人所有,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3-08-12
    246人看过
  • 合同双方是否可以指定诉讼地,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合同双方是否可以指定诉讼地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2023-04-18
    378人看过
  • 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
    一、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1、借贷合同能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即使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间,一方实施了违法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也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首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没
    2023-06-20
    278人看过
  • 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如何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有关条款还不能确定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如何履行: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民法典中合同如何约定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期限合同履行完毕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
    2023-07-20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 1993年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 借款合同的履行范围与签订地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8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主张还本付息,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