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0:30:26 76 人看过

民法典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负有如实向委托人报告关于订立合同有关事项的义务。有关事项包括相对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产品数量、产品规格等情况。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居间人要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不能为了达到获得佣金的一己之私,而向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欺骗委托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但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居间人明知第三人的标的物有瑕疵,却故意向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居间人赔偿;如果是第三人故意隐瞒标的物有瑕疵的情况,居间人确实不知的情况下,则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还有就是居间人与第三人或者一方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委托人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可以主张其与第三人或者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同时,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对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居间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某房屋中介公司明知委托其出卖房屋的甲的房子有质量瑕疵,但甲向该公司许诺,如果该公司能够为其隐瞒真实情况,使该房屋能卖一个好价钱,甲就在原定佣金的基础上,向该公司多付原定佣金百分之十的佣金。于是该公司向意欲购买该房屋的乙作出了该房屋质量上乘的保证,使乙与甲签订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可以向甲主张购房合同无效,同时要求甲和该房屋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合同,依《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其合同的成立,只要居间人和委托人达成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即成立,自合同成立时起,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一旦通过居间人的居间法律行为促成委托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委托人即应支付居间人报酬,故称之为诺-成合同,因为居间合同的成立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故而也称为不要式合同。

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居间人在享有请求支付报酬权、请求偿还居间活动费用权等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第一、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民法典》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第二、居间人介入的义务。居间人在从事居间活动中,委托人或者合同的相对人要求其保守姓名或者商号的名称的,居间人应当遵守委托人或者合同相对人要求保守其姓名、商号名称,意味着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不与相对方见面,其签订合同的事务由居间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负履行责任。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为最终达到保守秘密的目的而实现的,居间人在满足委托人及合同相对人提出的保守姓名、商号的名称的同时,应保守在其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促成双方成交的义务。促成双方成交的义务是居间人为保证居间人的收益权利的积极手段。《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约约定支付报酬。”该条规定居间人索取报酬的前提是“促成合同的成立,”合同未成立,居间人则无利益保证,《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9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单位隐瞒工伤应该负什么责任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或亲属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骨折了老板不同意工伤咋办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二、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算的?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办理期限是30日内,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遇
    2023-04-11
    291人看过
  • 辞职隐瞒真实原因要承担不利后果
    某公司于2008年2月1日正式成立,刘某应聘该公司销售人员,经过面试后被录用,并于2008年4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之后,刘某因公司还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了异议。人事部称,因为公司刚成立不久,资金还处于紧张时期,公司承诺一旦业务有发展,肯定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9月份,刘某看到公司产品销售得不错,但是公司还是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费,于是又去和人事部进行交涉。人事部仍然表面上客套,没有做任何表态。不久后,刘某明显感到部门经理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平日交办任务时只给他非常简单的工作,部门会议上对他的建议也敷衍了事10月底,刘某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考虑到公司还有销售提成奖金未全部发给他,他将辞职原因写成了家里有事。之后,刘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工作期间未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公司认为刘某是因为家事而
    2023-06-09
    416人看过
  • 因违约隐瞒事实承担责任会被查吗
    隐瞒事实是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形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隐瞒房子死人算不算违约隐瞒房子死人不算违约。隐瞒房子死人只有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构成违约。但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要求对方解除购房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二、购房阴阳合同到底对什么效果购房阴阳合同的风险:1、阴阳合同是法律所禁止的,存在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而致使合同无效;2、因涉嫌欺诈会让合同无效甚至承担侵权责任;3、阴阳合同如果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会导致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五
    2023-03-15
    156人看过
  • 个人隐瞒故意隐瞒疫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个人故意隐瞒疫情的,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2
    84人看过
  • 谁应该为故意杀人行为承担责任?
    故意杀人要赔钱。如果故意杀人既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利到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故意杀人未遂,被害人受伤的,需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比如甲故意杀害乙,导致乙死亡,则乙的近亲属有权利到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甲需要赔钱。故意杀人罪需要赔钱吗要赔钱。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赔偿金;4、精神损害抚慰金;5、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
    2023-07-01
    306人看过
  • 中介公司隐瞒事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房产,交完房款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办过户手续时,得知此房有抵押贷款没交清。对此,房主称已向中介公司说明,中介公司称忘了说了。其实是中介公司为了促成合同故意没说,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解答:你与中介公司形成居间合同关系,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依据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起诉,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08
    352人看过
  • 撞伤故意碰车的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具体视情况而定。如果被害人是故意撞车的,不管其是碰瓷人员还是非碰瓷人员,都不应承担责任。但前提是必须属于正常行驶,不存在超速、违规等问题。一、被车撞了赔偿责任如何计算被车撞了赔偿责任这么算:1、非机动车、行人被机动车撞了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但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少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瓷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违规占道停车被撞责任在谁路边违法停车被撞可能也要承担责任路边停着的车被撞,双方又协商不下,责任认定一般按照以下情节区分: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放,无需承担责任;如被撞车辆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被撞车辆也无需承担责任;如在泊车位外无正当理由违规停放,而且在来车方向又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三、行人
    2023-06-24
    110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中隐瞒相关信息须承担赔偿责任
    厦门市中级法院近日公布该院2007年10大民生案件,其中一起涉及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隐瞒相关信息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判决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1月,沈某经人介绍向刘某购买房屋。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刘某告知沈某房屋建筑面积为102.67平方米,不包含储藏间面积16平方米在内。但事实上,该房屋的建筑面积102.67平方米包含了储藏间面积。协议签订当日,沈某支付给刘某定金2万元。事后,沈某发现上述问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刘某退还定金,赔偿损失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卖方,对房屋总面积的分布情况应负有向买方说明情况的义务,而刘某在与沈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未告知房屋总面积102.67平方米中包括储藏间面积。基于此,对沈某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并要求刘某退还2万元定金的诉求予以支持。因厦门房产均价大幅增长,必然导致沈某购房成本的增加,故刘某作为过错方应当赔
    2023-04-22
    61人看过
  • 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应承担责任吗
    一、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应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责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二、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有效吗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但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
    2023-06-16
    409人看过
  • 故意隐瞒二手车真实情况,算欺诈吗
    二手车欺诈认定:应当以一方所隐瞒的情况或捏造的事实是否足以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的形成及其内容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为标准。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从而购买二手车的,可以认定为二手车欺诈行为。律师补充:1、重大误解情形下的合同撤销权。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欺诈情形下的合同撤销。对于合同相对人的欺诈来说,必须要有一方当事人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以欺诈一方明知某种真实情况为前提,既包括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的故意,也包括诱使对方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同时,还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欺诈行为。3、乘人之危并导致合同显示公平情形下的合同撤销。4、一方或第三人胁迫情形下的合同撤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5-06
    430人看过
  • 投诉应据实隐瞒不应该
    3月13日,杨浦区消保委接消费者夏女士投诉称:3月初,在欧尚超市中原店购买热水袋,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爆裂,造成腹部中度烫伤,家属即到该超市交涉,但对方拖延不解决。接到该投诉后,区消保委十分重视,马上与欧尚超市取得联系,了解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商家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欧尚超市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也很重视,与供应商联系,并在顾客未出示购物凭证及事故责任未明确的情况下,于3月15日、3月22日,由供应商分2次垫付医疗费共计人民币4000元。3月23日,欧尚超市、供应商和生产厂商三方共同到长海医院探望伤者,发现其烫伤的部位在臀部而非其投诉所称的腹部。考虑到正常使用情况下,热水袋爆裂不可能伤及臀部,因此怀疑是该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为此,超市方面强烈要求消费者去质监部门对该商品进行质量检测,遭到消费者的无端拒绝。其后,消费者再次来到欧尚超市要求解决,超市方面要求消费者出示购物凭证,仍遭拒绝。
    2023-06-07
    341人看过
  • 故意隐瞒事实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刑法上中的虚构事实,一般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不构成犯罪。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故意隐瞒事实,那么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进行罚款。但是这种行为不会触犯刑法,也就不构成犯罪。虚构事实,一般是指,行为人通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来骗取别人的信任的行为。既可以虚构全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对于形成隐瞒,故意掩饰犯罪获得盈利或是帮他人隐瞒犯罪带来收益的。根据犯罪的程度不同。有不同的情况。认为只有一般情况下的犯罪情节,可以处罚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拘役。认为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可以判决三年到四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
    2023-07-04
    154人看过
  • 故意隐瞒真相订立附条件合同造成损失谁担责
    故意隐瞒真相订立附条件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1.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2.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对具有效力的合同,当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时,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若确定该条件不出现,则该合同仍确保其效力。需要注意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
    2023-06-15
    105人看过
  • 承担责任是居间人的什么义务?
    居间人承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即存在过错才要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即当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那么才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且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居间人没有过错而导致居间合同未成立的,那么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
    2023-07-08
    15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隐瞒事实真相应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隐瞒事实真相应承担责任如下: 1、隐瞒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从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买方隐瞒真实信息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
      1、属于隐瞒真实信息,但是不会对合同的订立或者解除产生重大影响。 2、对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的,属于根本违约,可以与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3、中介费用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可以要求卖方赔偿你的损失,其中包括中介费。 如果与卖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卖房人隐瞒房屋实情要承担什么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3
      卖房人隐瞒房屋实情要承担法律上的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
    • 如果别人对自己信息不真实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般没有,但还要看这个别人跟你是什么关系了
    • 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