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资料
暂无
三、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流程
中央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四、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五、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6楼
七、南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领相关政策规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
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高校应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四条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五条
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八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九条中央高校应建立健全与本校研究生规模和管理机构相适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
第十条
中央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十一条
中央高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
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暂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
中央主管部门和中央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确定地方财政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力度,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
宁波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指南
377人看过
-
研究生奖学金有多少
498人看过
-
美国研究生如何申请奖学金
422人看过
-
芜湖赵薇奖学金申请指南
462人看过
-
申请德国留学研究生奖学金常见问题
273人看过
-
咸宁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指南
357人看过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更多>
-
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办理指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9在符合当地的转学籍就读条件的前提下,才能申请办理转学籍就读(具体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是否同意接收),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三)转学申请及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
-
-
研究生助学金发几个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4国家规定一月一发,发12个月的。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补助国家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
-
民办学校申请研究生补助申请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困难补助申请研究生处:我叫张玉庭,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
-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指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6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一、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对象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省户籍,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