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7:27:17 293 人看过

一、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为: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

因国家相关办事处或者机关办事不力或者失误过错执法导致判决结果有失公允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国家要求赔偿的,具体的方式在正文中已经明确给出,大家可以做参考。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赔偿必须在确定为失误处理后的两年内申请才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受害人可以向谁申请国家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律师补充: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
    2023-05-06
    335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姓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原工作单位、现住址等等基本情况;2、冤假错案的主要情况,包括平反冤假错案的主要内容;3、要求国家赔偿的理由、依据;4、要求国家赔偿的诉求。一、赔偿诉状怎么写1、该根据事实和诉求来实事求是的书写起诉状的案由。2、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欠款起诉书应包括什么内容欠款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可以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地址;律师可以写明律师事务所;2、
    2023-04-10
    161人看过
  • 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残疾赔偿金
    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国家赔偿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
    2023-06-03
    88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一、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二、什么情况下申请国家赔偿会被受理若出现以下情况,国家机关需要行使国家赔偿:1.造成公民死亡;2.造成公民受伤;3.造成公民财产损失;4.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5.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6.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7.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8.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三、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
    2023-06-03
    499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二、不服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申诉有期限多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
    2023-04-24
    137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一、什么情况下申请国家赔偿会被受理若出现以下情况,国家机关需要行使国家赔偿:1.造成公民死亡;2.造成公民受伤;3.造成公民财产损失;4.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5.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6.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7.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8.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
    2023-03-03
    7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30
      1、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
    • 受害者申请的国家赔偿的钱从哪来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9
      受害者申请的国家赔偿的钱从各级财政预算中支出。
    •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法赔偿时效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 申请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8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2、赔偿义务
    • 受害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