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签劳动合同诉求二倍赔偿被驳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53:31 312 人看过

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一起员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纠纷,因该员工已在单位发送的就业要约电子邮件上签字,法院认定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驳回了该员工诉讼请求。

2013年7月2日,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李某发出就业要约,该要约载明,公司聘任李某为人力资源项目经理;合同期为2年,基本工资是税前每年13万元,年度奖金为全年总收入的20%,交通津贴每月2500元,住房津贴每月500元,通信费用报销根据实际的费用和正式发票,员工福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以及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为三个月。李某在该要约的打印件上签字并交给公司。合同期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太仓法院审理后认为,从李某提供的公司发出的就业要约内容来看,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且李某在要约打印件上签字并交给公司,视为对该要约的承诺,故签有李某姓名的就业要约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应属劳动合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该规定的目的在于惩罚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人单位责任、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入职审批表、电子邮件等,如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则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挂号信未收到状告邮政局赔偿被驳回
    中国法院网讯孔某认为申请仲裁的裁决因递送原因未收到,致使其提起诉讼的时效已过,状告邮政局要求赔偿损失。4月24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孔某要求被告邮政局赔偿经济损失3.2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是南汇一家时装公司的员工。2007年12月17日,因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对其请求不予支持,且于同月25日通过双挂号的形式向原告邮寄裁决书。被告按通常做法将该挂号信送至原告住地的一小店,并由店主金某签收,但该挂号信未转送到原告手中。后该挂号信被告已于2008年1月18日退回寄件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原告得知后遂与被告交涉,双方未能解决。而原告认为是由于被告的过错导致其不能就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至法院。原告诉称,2008年1月14日,其电话联系仲裁委员会得知裁决书已于去年12月25日通过邮政局发出,由住所小店业主签收,但未送到自己手中。现自己对裁决不
    2023-04-22
    25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电子邮件的接收时间是多久
    签订劳动合同,电子邮件是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也就是电子邮件进入自己电子邮箱的时间视为接收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邮箱的,那么电子邮件进入自己任何系统的首次为接收时间。《中华人民共合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一条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
    2023-04-29
    277人看过
  • 兼职网管诉请未签合同之双倍工资被驳回
    秦先生认为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故在离职后申请仲裁,裁决获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2.2万元和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无须支付、无须补缴。因双方已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秦先生为小时工的原因,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上海集英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无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2万元和无须为秦先生补缴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1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1510元由秦先生负担的一审判决。1984年出生的上海青年秦先生于2008年10月9日到集英公司工作,任网络管理员。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8年10月9日起至2009年10月8日止的《兼职员工协议书》,双方约定,秦先生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工资每2周结算一次。后秦先生在集英公司实际工作至2009年10月13日。秦先生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交纳社会保险费,故于离职后的次日申请仲裁,去年3月,仲裁会作出裁决,秦先生
    2023-06-10
    70人看过
  • 电子邮件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王某于2009年10月2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2009年10月30日,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当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公司,表示同意劳动合同的条款。后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对书面劳动合同的具体形式却未作具体规定。以电子邮件作为载体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视为书面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不同观点。我们认为,应将书面合同外延扩大化,用人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对电子邮件劳动合同真实性无异议的,可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理由是:第一,《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从意思
    2023-06-09
    226人看过
  • 电子邮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对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还要至少保存2年备查。从“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文本”、“备查”等语义上,可以看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证明应采取书面文本形式,所以采用电子邮件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应认定为无效。注意:以电子邮件发布通知是可以的。知识链接:一、单位辞退劳动者要提供证据1、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注意: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
    2023-06-14
    285人看过
  • 劳动者辞退,未续签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未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双倍工资罚则主要针对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未续签合同期间劳动者权利义务按照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视为双方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而不能简单类推适用双倍工资罚则。一、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要讨赔双倍工资吗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用工是一种重新用工行为,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公司,法律中用工之日应包括合同到期后的重新用工行为。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会进行赔偿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催告其签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主张双倍工资吗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不
    2023-04-05
    402人看过
  • 公司一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2012年9月1日,张先生入职某公司,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15年3月10日,张先生因工作失职被解聘。其子认为公司自始至终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是张先生想公司索要双倍工资,但遭到拒绝,为此张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者能否要求双倍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即张某有权向公司主张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共计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其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最迟也应在2014年8月31之前提出。时至今日早已超过了仲裁申请期限,将不予支持。律师提示,法律赋予了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是有期限的,合法的权益应当及时的维护。
    2023-06-08
    100人看过
  • 电子邮件交换构成劳动合同,不支持工资索赔
    钟先生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理由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仲裁机构裁定,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32000元,经济补偿12000元。公司不服并向法院上诉案件审理:最近,长宁区法院裁定公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但需要支付12000元经济补偿2007年2月,钟先生提交了一份“就业申请”给咨询公司。当月25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钟先生发送了雇佣通知,包括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并就钟先生的雇佣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场所、劳动报酬、福利和假期达成了协议。第二天,钟先生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了公司的雇佣通知,并于3月1日在法庭上向公司报告,咨询公司认为雇佣通知实际上是一份劳动合同,并由被告确认;被告自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因此公司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钟先生认为,雇佣通知不符合合同的基本形式,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原告要求离开公司律师评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咨询公司为什么不需要支付双倍工
    2023-05-07
    339人看过
  • 长期旷工拒签合同劳动仲裁驳回复工请求
    永嘉男子李某被用人单位以长期旷工为由开除,李某则认为,他因上访和一领导发生纠纷,遭到单位冷暴力。被开除后他表示不服,提出要求恢复上班等仲裁申请。日前,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用人单位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并无不妥,驳回李某仲裁请求。李某对裁决仍不服,他向永嘉县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仲裁委:在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单位做了一些人事工作经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审理调查,1993年4月,李某被永嘉县电业局安置在永嘉县电力劳务公司工作。1997年3月,永嘉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满后,双方一直没有续签。其间,李某于1997年10月被指派到乌牛供电所上班,2001年3月被指派到七都供电所上班。2010年10月14日,李某在永嘉县电业局被该局一副局长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李某伤势未达轻伤程度。被殴打后,李某住院治疗。治疗期间,永嘉县电业局局长曾口头同意李某请假,但没有
    2023-06-06
    2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故意不签获双倍赔偿难胜诉
    去年12月,甘某到邻水某煤矿上班,该煤矿因当时工人紧缺,且临近年关,就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安排甘某上岗。甘某一朋友听说此事后,告诉甘某:“煤矿不与你签合同,你可获双倍工资!”甘某听闻欣喜若狂。后该煤矿为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曾多次书面催促甘某签订劳动合同,他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故意逃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25日,甘某竟以该煤矿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煤矿支付双倍工资。承办法官认为,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罚双倍工资的规定,则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其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在本案中,该煤矿已通过恰当的方式履行了用工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之故意。因此,法院驳回了甘某的诉讼请求。
    2023-06-13
    233人看过
  • 人力资源经理未签劳动合同遭辞退起诉公司索赔被驳回
    自己本是人力资源经理,主管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事宜,却没有为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公司以其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日前,杨某因此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返还其双倍工资并支付赔偿金,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请求。原告杨某诉称,2012年7月,其受雇于被告某公司,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拒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拒付加班费。2012年12月,被告单方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故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返还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但原告杨某受聘的岗位是人力资源经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其职责,杨某未组织被告公司与其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属失职行为。且被告公司辩称,原告杨某工作并不用心,因此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另查明,原告杨某在本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未清算请求赔偿被驳回
    12月9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案件。因合伙人尚未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理由不充分,为此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谭某理与被告覃某文系远房亲戚。双方经协商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一份《合伙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修建环江县下南乡仪凤村三阳水电站,经营水电能源开发,合伙期限不限。2005年9月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被告覃某文。2005年10月24日,原、被告双方对合伙投资款项进行了确认,其中原告谭某理投资总额为118013.19元,被告覃某文投资总额为127483.61元。2006年12月11日,被告覃某文与环江安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转让仪凤村三阳水电站设备协议书》,转让得款共计人民币19万元。2008年1月3日,被告经原告之父谭某东的农行帐户支
    2023-06-06
    68人看过
  • 通过电子邮件终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2年,以备将来参考。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当雇主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签发《劳动关系终止证书》,然后把它交给工人。同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应至少保存2年,以备将来参考。从“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文本”和“备查”的语义可以看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证明应采用书面文本的形式,因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应被视为无效。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通知。知识链接:I。单位应提供解雇工人的证据。1。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当雇主为工人安排另一项
    2023-05-07
    340人看过
  •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2023-05-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邮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被驳回起诉, 劳动仲裁机构驳回起诉, 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1
      1、邮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得看封面等有无证据该通知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是否为你仲裁时陈述内容,是否邮寄给公司有权收寄信件的人员,该人员是否已经收到,邮寄形式上是否合法,这些情况一般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可以自由裁量; 2、现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你的邮寄形式违法未妥投,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你下一步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看法院能否认定通过邮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3、如一审
    • 被认定为双倍赔偿会被驳回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
    • 2倍赔偿与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驳回赔偿金那?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劳动仲裁二审驳回劳动仲裁会被撤诉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 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二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三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 四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