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合同纠纷的举证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一、债务合同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债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民事债务诉讼多久开庭,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466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上诉期是多久,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34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及如何举证问题
3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期限
427人看过
-
承担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法律
248人看过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
民诉诉讼之民事诉讼中离婚纠纷举证期限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7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的证明(、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
-
民事诉讼法债权期限多久与债务期限约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8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承担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法律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一些规定》(以下简称一些规定)第七条规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根据本规定和其他司法说明不能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证明能力等因素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本条确立了分配举证责任的三个层次的依据,即法律、司法解释和法官裁判权。此外,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下: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简单的归纳就是: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
-
夫妻债务确认纠纷诉讼期限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0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债权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事诉讼的债务纠纷打官司要多久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1、因为债务纠纷产生的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时间则是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则时间为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