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人员组成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30:09 319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民事诉讼一审陪审团的人员资格

陪审员:作为审理案件的陪审,辅助法庭工作。在我国,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哪些人不能担任陪审员

三类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此外,还有四类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民事诉讼一审时间:

简易程序:三个月

普通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一审的定义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法庭审判人员由哪些组成
    1、审判长(1)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2)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3)主持庭审活动;(4)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5)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7)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2、审判员3、人民陪审员(1)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2)参加案件调查;(3)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4)参加案件评议。4、书记员(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法警一、什么是不开庭审理(一)不开庭审理又称调查讯问式审理,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查案卷材料的基础上,以不开庭的方式讯问
    2023-06-26
    25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的适用有哪些基本规定?
    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第三条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四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
    2023-06-03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对民事诉讼案件有异议时,应当在期限时间内及时提出二审。二、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有关于再审的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06
    39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制定清算中有哪些人员组成清算组?
    一般由律师、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023-04-15
    152人看过
  • 小额诉讼有人民陪审员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诉讼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时候,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是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被告不参加庭审如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2023-06-14
    3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
    一、在民事诉讼中,哪些人不能做为证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证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其基本要求如下: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
    2023-06-03
    18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哪些民事诉讼
    一、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哪些民事诉讼1、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分别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形。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二、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营业执
    2023-05-23
    398人看过
  • 开庭审理组成包括哪些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一)法院方面:1、审判长。2、审判员。3、人民陪审员。4、书记员。5、法警。(二)原告方面:1、原告。2、原告代理人/辩护人。一、高空抛物起诉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
    2023-02-27
    461人看过
  • 民诉法审判员包括哪些人员
    民诉法审判员主要有哪些人员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2、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3、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4、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
    2023-04-21
    3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后有终审吗
    1、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后有终审吗?,因此二审后一般不进行终审1,只有在上诉期间没有一方上诉,一审判决才会生效,第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因此,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第二审判决后均无终审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终审判决。即使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仍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章。在最近的民事诉讼法修订中,根据二审终审制度的要求,正在研究小额案件的一审和终审事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后,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只有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2023-05-07
    2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其他组织是指哪些组织
    一、民事诉讼中的其他组织是指哪些组织1、民事诉讼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二条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
    2023-06-04
    488人看过
  • 国务院组成人员有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是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1、总理;2、副总理若干人;3、国务委员若干人;4、各部部长;5、各委员会主任;6、审计长;7、秘书长。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
    2023-07-05
    21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组成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刑事诉讼结构又称为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诉讼构造。一、通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我国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二、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其他学说1、犯罪控制模式主张,控制犯罪绝对为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2、正当程序模式主张,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3、家庭模式主张,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4、实体真实主义主张,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观。实体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
    2023-06-03
    3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哪些情况可以不开庭?
    有两种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1、是转入督促程序的案件,即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2、是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即法院认为民事纠纷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必进行开庭审理,而是由审判员一人或者由合议庭主持,以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审结案件。除了以上情形,法院对于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不管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通常需要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一、遇到欠款纠纷,应怎么办一、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
    2023-04-12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民事诉讼第二审合议庭成员如何组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当然,与第一审相同,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在民事诉讼中,必须是单数。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来的合议庭成员不得参与另行组成的合议庭
    • 民事诉讼再审中如何组成合议庭成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组成规则来进行;如果原来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则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必须指出的是,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是审判员,陪审员不得参加。民事诉讼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如何组成>>>民事诉讼第二审合议庭成员如何组成>>>民事诉讼再审中如何组成合议庭成员>>>
    • 陪审团有哪些组成人员?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9
      陪审团是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 人民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审判机关的组成人员是由哪些人员组成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5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主要有审判人员、原告方人员、被告方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审判人员主要由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原告方人员主要是原告、原告代理人、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