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取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0:42:06 147 人看过

1、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取证?(1)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力的证据,打官司是证据,因此证据在法律权利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是增加赔偿权重的必由之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证据不足,造成不良后果。

在整个征地过程中,被征地拆迁户要注意保留和收集所有能够证明执行情况的相关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一些协议,有时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收集证据还有公证。对于如何判断证据的有效性,获取有效的证据,有时需要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但必须具备“证据意识”。如果事先没有准备,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面临不利的结果。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时间。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应当经省政府批准。要想知道征地是否合法,首先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征地审批文件信息公开。如果没有批准文件,征地肯定是违法的。通过信息公开过程,我们可以经常发现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通过这一程序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有针对性地进入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依法维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规定,首先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是否有“征收决定书”,是否依法公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批了解。

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3)房屋拆迁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证明被拆迁房屋结构、房屋性质(住宅、办公、商业)和房屋建筑面积的证据;

3。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与权利人不一致的,证明被拆迁房屋有权接受补偿安置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证明、放弃权利声明等),应提交。

4。证明房屋被拆除时间的证据。第二,如何保障农村土地征用权和拆迁权?

1、和解

2、调解

3、向工商部门上诉

4、申请仲裁

5、法院诉讼

3。涉及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屋征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补偿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因征收而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房屋进行转换。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搬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当然,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企业拆迁。(一)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二)土地附着物估价证明;(三)实施征地前三年的年平均产值;(四)依法申报征地的证明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地方案公告及论证公告图片;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建设用地批复发布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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