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的批准逮捕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19:41:03 262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综上所述,决定是否批捕由检察院来决定,一般批捕的时间是在一周,对于需要进行批捕的由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检察院进行审查,而即使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也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即使没有批捕的必要但还是可以起诉的。

现行刑法对窝藏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窝藏罪的量刑规定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窝藏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行为的、窝藏罪行极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要件为: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2、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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