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常见虚假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6:02:20 280 人看过

(一)虚假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虚假的证人证言。有时由于证人人数众多,且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出庭陈述,人民法院往往只能逐一到当地核实,有时为了找到每一个证人还要往返几次,工作量十分巨大,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有关公章的虚假证据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利用盖章漏洞篡改证明内容、非法使用空白证明信或伪造公章。这些行为近年来在民事诉讼中屡有发生。例如,某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竟然伪造公安部的公章出具虚假证明。

(三)伪造、篡改国家机关文件问题

有效证照、国家机关文件作为书面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均属较强者,然而近年来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伪造、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另外,现在诉讼中常出现多种伪造证件,如身份证、行车执照、学历证、房产证甚至离婚证,五花八门,分辨起来着实不易。

(四)虚假票据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欠款是否付清,货物是否查收及其相关权利义务,很多内容要依赖票据证明。然而,现实情况是票据管理混乱,伪造票据现象比比皆是,查证起来有相当困难。

一、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防范虚假证据的对策与途径

一是弱化、限制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方面的职权,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这种调查取证主要是通过询问、委托鉴定等形式进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法官事必躬亲。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虚假证据过错责任追究和制裁制度。1.坚持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即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在使用制裁措施方面,赋予法官更大的裁量权,简化使用制裁措施的程序。比如,罚款的数额应当结合案件争议标的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而不宜笼统规定一个数额。此外,在有些情形中引入赔偿损失责任,责令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法庭在调查虚假证据方面的费用和无过错相对人因此在诉讼中增加的费用等。2.进一步明确虚假证据的责任主体。提交虚假证据的当事人固然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出具虚假证据或者导致证据虚假的责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证人出庭率。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证人出庭作证,使对方当事人、法官有面对面的机会,对其证言进行询问和对质,是避免虚假证人证言的有效途径。

此外,针对导致虚假证据的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问题等社会性成因,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制,通过积极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是减少、防止虚假证据的根本途径。

我国对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是非常的严重,因为提供虚假证据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最后的结果到司法的可信度降低,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证,这样很容易导致司法混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虚假诉讼必须依据条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为虚假诉讼罪。一、虚假诉讼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虚假诉讼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虚假诉讼怎么立案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应当立案追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以下情况:(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2023-06-21
    38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哪些常见误区?
    1.原告不告了,为什么被告人还要判刑?问:我家书架是放着一个一万元的存折,准备取钱时发现存折不见了。我报了110。经警方侦查,将我女儿的同学(男友)作为犯罪嫌疑人拘留并逮捕。他的家长也来我家道歉,并赔偿我一万元。我和女儿去公安局、检察院要求撤诉,最后法院判了该同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我都撤诉了,法院为什么还要判他?答:盗窃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做原告。你是本案的被害人,不是原告人,没有起诉权,所以没有撤诉权。犯罪人的父亲赔偿了你的损失,法院可以考虑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2.打人的和被打的和好了,打人的还算不算犯罪?问;我在卖东西时于顾客发生纠纷,将顾客打成轻伤,花去一万元医药费,我主动赔偿他两万余元,现在我们和好了,我还是不是犯罪?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局搜集证据,检察院起诉。你主动赔偿,已经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
    2023-06-18
    234人看过
  • 法院认定虚假诉讼常见情形有几种
    法院认定虚假诉讼常见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三种:1、夫妻双方假离婚,以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2、夫妻双方假离婚,以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是为了以达到多分财产,少承担债务的目的。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虚假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等有权管理人员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捏造该公司或企业的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第三方以此提起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2.夫妻其中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借贷等形式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或签订虚假以物抵债协议,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若第三人以此提起诉讼的,就属于虚假诉讼。3.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的债权实际不存在或是与他人串通捏造的。4.在立案过程中,即使案件本身的信息没有虚构
    2023-07-26
    461人看过
  • 诉讼造假:民事诉讼证据被伪造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假的证据或是证人作了伪证,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案件的当事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发现他人触犯了民事伪证罪的话,需要及时去立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是在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如何处罚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
    2023-07-07
    132人看过
  • 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吗?
    鉴定意见也是民事诉讼中证据种类的一种。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包括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和勘验笔录。一、房产纠纷老文书能做证据吗上诉房产纠纷法律文书能做证据,法律文书属于书证,书证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视听资料可以作为争取赔偿的证据吗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是否能作为赔偿证据使用的确定方式: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
    2023-04-05
    170人看过
  • 常见民事诉讼是什么结果?
    一、民事诉讼结果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民事判决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分类:1、民事判决就其所解决的诉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给付判决是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使当事人一方产生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
    2023-06-18
    4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
    1、经法庭许可,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2、如果对方当事人伪造了证据,律师可以在证据质证阶段指出来,如果对方坚持主张,必要时你可以申请鉴定(比如伪造你的签名),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3、法庭在庭审中有个‘质证’程序,在质证中可对‘伪证’提出‘质疑’的事实【最好自己准备质证的证据,即与伪证相关的笔迹等】,并要求证人到场。若法庭不采信,可走抗诉渠道,或对准出证人申请诉讼。4、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5、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6、质证按下列顺序
    2023-06-14
    287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如何找证据
    通过以下方式:一、调查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分析原告提起诉讼的依据;三、观察当事人之间的配合情况来;四、观察当事人出庭情况;五、分析案件的审理期限;六、注意案件的结案方式。《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4-15
    420人看过
  • 怎样找虚假诉讼的证据
    通过以下方式:一、调查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分析原告提起诉讼的依据;三、观察当事人之间的配合情况来;四、观察当事人出庭情况;五、分析案件的审理期限;六、注意案件的结案方式。《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4-15
    1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在民事庭审中作出虚假陈述,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上述人员实施罚款或拘留。如果前述人员的虚假陈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在民事庭审中作出虚假陈述,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上述人员实施罚款或拘留。如果前述人员的虚假陈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 及 民 事 庭 审 虚 假 陈 述 的 处 理 办 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是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充分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场所。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情况。然而,在民事庭审中,有时会出现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陈述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作出虚假陈述,影响案件审理结果。针对这
    2023-09-04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官对证据不质证意见
    Q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法院是否还需要组织质证?另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需要举证证明?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明确对证据表示认可的,也属于诉讼中的认可,但是,此与证据法上的直接言词原则相违背。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指法官必须亲自了解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庭上审查证据,听取当事人、证人等的口头陈述,进行辩论,最终作出裁判。其核心在于强调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必须具有“亲历性”。言词原则指法院审理案
    2023-03-07
    153人看过
  • 虚假诉讼民事处罚追诉期
    虚假诉讼罪追诉期是10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3-04-15
    3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欺诈:如何定性为虚假诉讼?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这就是融资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关于虚假诉讼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诉讼秩序,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经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23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2016年6月20日公
    2023-07-04
    12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常见虚假离婚诉讼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6
      常见虚假离婚诉讼有: 1.夫妻双方假离婚,以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 2.夫妻双方假离婚,以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 3.离婚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以达到多分财产,少承担债务的目的。
    • 法院认定虚假诉讼常见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8
      法院认定虚假诉讼常见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假离婚,以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2、夫妻双方假离婚,以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是为了以达到多分财产,少承担债务的目的。
    • 民事诉讼中,一名法官擅自以虚假证据提供虚假证据,应当如何定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一个法官在民事审判中,与一个当事人恶意串通,无视法律规定,屡次违反诉讼程序剥夺另一当事人的权利,采信对方的假证据造成对方损失了近百万元的财产。请教该如何定罪?该法官可能涉嫌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
    • 离婚诉讼中诉讼证据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离婚诉讼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
    • 刑事实践证据怎样处理民事虚假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在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中,原告主要通过伪造借款证据、虚构借款事实,并利用当事人自认、缺席审理、调解等诉讼技巧,使虚假的债权债务获得法院裁判文书的确认,以达到侵害真正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构成虚假诉讼案件往往有以下特点: 一是诉讼当事人之间一般是亲属、朋友关系; 二是证据较为单一,且当事人对借款的资金来源、用途和支付方式交代不清; 三是诉讼双方当事人基本无对抗性; 四是许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当事人除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