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953年6月11日法行字第3726号批复:
你院1953年5月20日东法行字第2449号报告收悉。
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年限,在中央未作明文规定以前,一般的不超过十五年,但有特殊情况得提高至二十年。
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1953年5月4日法行字第2696号批复:
你院4月11日行字1103号请示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反革命犯(或其他罪犯)改判有期徒刑,其刑期计算应从改判之日起计算。希遵照执行。
抄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3年5月3日(53)司行字第518号函:
1953年3月31日法秘行字第359号请示阅悉。
关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应自何时起算问题,去年8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电复西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死刑缓刑执行日期应自宣判之日起算。并已抄致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门。希查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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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核准之日起算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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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之前的关押算不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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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间的期间起算日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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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缓刑考验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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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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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之前的拘留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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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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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判绝之日算还是报道之日算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8不是按照法院宣判的日期计算也不是按去司法所报道的日期计算,而是按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追问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是什么时候呀 追答 就是领取判决书之次日起的第11日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不诉不抗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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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之后刑期从何时开始,是之日算还是宣判之日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展开全部点评:1楼回答错误2~4楼回答不完全正确。总结:有点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41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44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47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51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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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执行死刑之日算起到判决如何算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7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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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六个月是从宣判日算起还是从抓那日算起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服刑的整体刑期从被抓之日起计算。《刑法》规定的刑期计算方式: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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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判绝之日算还是报道之日算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