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争议有什么处理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43:35 305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争议有什么处理方法

1、发生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来调整。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不是单位的成员,是不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关系争议相关文章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案情经过2010年8月中旬,市民沈某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时间为上12个小时休息24个小时,平均每月有10个夜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沈某称,在职期间其基本工资为11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公司没有向其支付过加班费和中班、夜班补助。今年(2012年)4月12日,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将沈某辞退,既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给予补偿。沈某为此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请判令该公司支付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3万余元、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1.3万余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200余元、中班夜班费4320元、补足工资差额1200元和经济补偿金4200元。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原告沈某在其公司是临时工,工作期间表现一般,经常请假,而且值夜班睡觉不负责任,原告上12小时歇24小时是保安业内的普遍工时制度,其公司给原告的实际工资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辞退原告是因为原告在上班执勤
    2023-06-05
    415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处理方法探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争议具体处理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调解原则。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近年来,已达退休年龄的超龄工人在劳务市场上越来越常见,但他们在遭遇欠薪、工伤等事件时,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维权成本高、耗时长,令他们苦不堪言。【案件回放】赵女士今年57岁,去年经人介绍到南京一家公司打工贴补家用,约定月工资4000元。上了大半年班,她却只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与对方沟通未果后,赵女士希望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对方却表示: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去仲裁也没
    2023-07-11
    85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
    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一、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
    2023-03-07
    255人看过
  • 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是什么
    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在华直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
    2023-03-25
    398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争议处理
    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其他单位也不可能同时为该劳动者重复建立人事档案、重复缴纳社会保险。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可知,如果新用人单位招用了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还是遵循“单一劳动关系”原则的,但对于双重劳动关系也未明令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由此可知,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应当有条件的予以支持
    2023-04-19
    293人看过
  • 2020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原则1、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调解工作不仅调解委员会要做,在争议的仲裁、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在仲裁程序上表现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进行裁决,而在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仲裁程序上的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在诉讼程序上表现为,人民法院在不同的审判阶段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强制调解,而是要求在自愿的前
    2023-02-06
    30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仲裁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利于破解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五一”前夕,得知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将实行“一裁终局”,从四川来北京打工的老王很是郁闷:“这事咋没让我碰上?”此前,老王为讨回2800多元的工资,不但平生头一遭申请了劳动仲裁,还第一次跟两级法院打了交道。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到这场官司打完时,两个夏天已经过去。而根据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他的案件“一裁”就能“终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走完所有程序难讨一分工钱“那是在3年前。”老王告诉记者,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
    2023-06-10
    4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其范围和解决方法是什么?1、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2、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
    2023-04-28
    1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l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2023-06-10
    36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和债务关系问题
    被告张平曾是原告**酒店所雇用的酒店部经理。在此期间,被告为原告代销了几张消费卡,部分消费卡未能与原告结算。此外,被告签署了5份消费账单,并承诺将其记入其账户。后来由于矛盾,双方未能结算,故原告催告被告结算,但日后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消费卡20万元,支付5张消费单5000元,处理意见:本案审理期间,认为本案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消费卡销售金额纠纷部分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基础,劳动部门尚未解决和仲裁,不属于本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被告签署的5000元是被告确认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可以处理这部分纠纷。但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案件应当判决,实质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可以以判决的形式处理。我们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5000元消费费的主张,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万元消费卡的主张第二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与被告之间的
    2023-05-07
    421人看过
  • 和劳动争议诉讼有何关系?
    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
    2023-02-20
    2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再就业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再就业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吗?[劳动争议]再就业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而退出工作并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一)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连续服务或工作年限达到10年(2)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员工,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服务或工作年限超过10年(3)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工作或工作年限10年以上,经医院认证,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工人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退工作,享受月度工伤伤残津贴;受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2023-05-07
    95人看过
  •  探究有效处理劳动关系的方法
    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进行: (1) 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同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 (2) 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3) 劳动者填写的用工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用工单位的工作证、工作牌、员工花名册。 (5) 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劳动关系的认定,如果有劳动合同,就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认定,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认定:(1)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同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2)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3)劳动者填写的用工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用工单位的工作证、工作牌、员工花名册。(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要认定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劳动者
    2023-11-09
    37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法律意义的劳动纠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4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 更多>

    #劳动关系争议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有争议的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1)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 (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诉讼或仲裁中调解与诉讼或仲裁外调解,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3)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
    • 劳动局怎么处理员工关系争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1
      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是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
    • 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双重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即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一个为法定劳动关系,一个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看: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1)劳动者的
    • 什么是劳动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7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 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4、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