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2:15:53 440 人看过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

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意思表示真实;

办理出质登记;

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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