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07:10:43 426 人看过

主要规定了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

2、【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所以职务犯罪他就是某种具有身份的人,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的一些非法活动。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构成职务犯罪的,比如说贪污罪,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将国家的共有财产挪为己用,并且不想归还,他就构成的是贪污罪,如果他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它构成的只能够叫做职务侵占罪。而且单位受贿或者是单位行贿罪,这些都是具备国家公职身份的人,他才可能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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