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关于死刑的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1:22:35 144 人看过

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问题有:

1、逐渐缩小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死刑适用;

2、减少死刑的数量;

3、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

4、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

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

一、绞刑和死刑有什么不同?

绞刑和死刑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绞刑,实际上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2、性质不同:绞刑是一种酷刑,绞刑可用于谋杀、自杀。如用于自杀则称自缢。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

二、死刑几天立即执行

死刑一周内立即执行。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三、死缓最少需要服刑多少年

死缓最少服刑十五年。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认为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它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死缓的具体规定有: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6、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7、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8、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我国关于强拆刑事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虽然已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实施拆迁触犯刑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刑法上如何有效追究违法拆迁单位的刑事责任则还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022-04-15
    168人看过
  • 我国关于轻伤害赔偿制度的研究
    轻伤害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6、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打架轻伤害判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2023-08-11
    167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监护人的制度有哪些
    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如下: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监护制度中的监护人的规定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
    2023-08-01
    226人看过
  • 我国死刑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1中国的死刑立法在罪名方面,死罪罪名偏多1979年刑法虽然开始时只设置了28种死罪,但其后的补充立法又增设了49种死刑罪名,扩大了死刑涉及的社会关系范围,使刑法修订前的死刑罪名已高达77种。虽然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项死刑罪名,但给人感觉却仍是杯水车薪。有学者因此指出,这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在其背后潜伏着一种危机,从而希望摒弃重刑、走出困惑、更新观念、限制死刑。虽然在刑法修订过程中存在着死刑的扩张与限制之争,但是基于不增不减的立法思想,刑法分则体系设置的死刑罪名虽较修订前的刑法有所减少,但与保留死刑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都位居榜首。2在死刑的适用条件方面,刑法总则与分则的设置并未完全对应有些犯罪性质本身比较温和,难以达到极其严重,如传授犯罪方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种,行为本身不带有暴力性,其犯罪性质使死刑对其而言显然是欠妥当之刑,而是过度之刑,其死刑设置背
    2023-06-11
    207人看过
  • 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分类
    一、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分类中国当代的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政权的调解制度,它已形成了一个调解体系,主要的有以下四种:(一)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二)法院调解。这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诉讼内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三)行政调解。它分为两种:一是基层人民政府,即乡、镇人民政府对一般民间纠纷的调解,这是诉讼外调解。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等进行的调解,这些都是诉讼外调解。(四)仲裁调解。即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不成即行裁决,这也是诉讼外调解。二、调解制度的概念是什么调解制度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
    2022-04-06
    493人看过
  • 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问题有:1、逐渐缩小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死刑适用;2、减少死刑的数量;3、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4、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几点浅见从犯罪产生的根源来看,犯罪是一定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家庭关系等社会因素与犯罪者个体所互相作用的产物。死刑不可能根除产生犯罪的复杂根源,自然也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的产生。中国清末伟大的法学家和法律改革家沈家本就曾指出:苟不能化其心,而专任刑罚,民失义方,动罹刑纲,求世休和,焉可得哉?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从潜在的犯罪人对死刑的态度来看。死刑对激情犯、情境犯、亡命徒有明显的威慑力。如某些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人多是由于某种矛盾激化或情境刺激,以致丧失理智,感情冲动而一时控制不住实施了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犯罪人往往不能准确地去酌量其犯罪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和
    2023-08-10
    250人看过
  • 关于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
    当前,人类环境正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和威胁———气候变暖、大气污染、资源枯竭等。从经济学上讲,环境污染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外部不经济的典型表现,为了克服这一市场机制的缺陷,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开始求助于环境税,希望通过税收手段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现代法治社会中,我国已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环境税作为集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法律性于一体的强制性手段,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目前专家学者们从经济角度对环境税的研究已经很多,但是如何通过法律来构建和保障环境税收体系却研究甚少。本文将对环境税法律制度作以粗浅的探讨。一、构建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政策性基础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曾呼吁:各国应制定关于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责任和赔偿受害者的国家法律”,考虑到污染者原则上应承担污染费用的观点,国家当局应该努力促使内部负担环境费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据此先后
    2023-06-11
    462人看过
  •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思考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笔者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发现上述规定使司法工作人员有点无所适从,关键问题就在于对“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中“发现”的主体究竟是谁,是专指人民法院?还是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还应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林某2006年1月10日因为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于3月9日作出了有罪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生效之后,4月初检察机关又收到公安机关关于该人于2006年2月21日贩卖毒品的起诉意见书,也就是说在判决宣告之前该人再次犯罪,而且在2月
    2023-06-12
    107人看过
  • 关于我国财产保全解除制度的思考
    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及时使判决得以执行,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在财产保全制度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即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规定,也有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财产保全制度应包括财产保全措施的采取和解除两种制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即财产保全)关系到判决的顺利执行,而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即财产保全解除)同样关系到判决的顺利执行,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因此,重视诉讼中财产保全解除制度的适用,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完善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财产保全解除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以探讨,并对该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一、财产保全解除的概念、地位、作用财产保全解除是指有权人民法院对被保全财产依法解除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解除应该属于财产保全制度的范畴,财产
    2023-06-06
    253人看过
  •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制度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规定有哪些在法院判决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某一个人的债务,如果在执行判决结果中执行债务偿还的一方没有能力进行债务的偿还,那么后续还可以将执行人追加至夫妻双方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有的法
    2023-07-04
    351人看过
  • 我国关于夫妻债务认定制度的研究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离婚时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否算双方
    2023-07-08
    125人看过
  • 关于减刑制度
    减刑,一般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制度是我国刑罚特有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是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的手段。对鼓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调动其自觉改造的积极性,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减少长期自由刑的弊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减刑制度也产生了诸多争论与现实问题,笔者就对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一、减刑实质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一种观点认为减刑是对终审判决所确定的刑罚的变更,另一种观点认为减刑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即减刑在法律性质上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而非刑罚的变更。这其实也是对减刑之法律性质的界定,减刑从其实质上说是对刑罚的变通执行方式,它仅仅是减少对原判刑罚的执行,而未对原判刑罚作出改变,因为
    2023-04-22
    488人看过
  • 解析我国现有工时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8h/天,40h/周要求不需要批准需劳动部门批准需劳动部门批准
    2021-11-30
    300人看过
  • 关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司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刑事追诉期限规定以及量刑违反刑法规定的等。6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处理行为的。不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理由应当严格限于:1严重犯罪漏判的,即原判证据不足判为无罪,后来发现新的证据证明原被判无罪的人确实实施了严重犯罪。2由于以下两种情形导致错判无罪、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处理行为的,被判决人方串通证人、鉴定人作伪证、虚假鉴定的⑦。笔者赞同此观点。首先,该观点对再审理由进行了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理由和不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理由的区分;其次,该观点细化了再审理由,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改革再审的审理方式我国法律对再审的审判方式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
    2023-04-25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我国现在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缺陷是怎样的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正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都将面临人口不断增加和人均土地持续减少的双重压力。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物质
    • 在我国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4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 我国的股东会制度在现代公司制度中怎样运作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之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制度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这一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这一规定,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执掌政权,对极少数人民
    • 关于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1-17
      一、   绪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夫妻财产关系也日渐复杂。为了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对夫妻财产制度的不同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但依然存在着立法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在该制度基本原则的规定、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程序、约定的内容范围、约定自由度、约定的公示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进。从而使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得到广泛并且规范的实施,更好的发挥调节作用,从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