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可以区分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2:50:30 263 人看过

区分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式如下:

1.民间借贷往往是用于生产经营等特定的急需资金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使用方向并不明确;

2.民间借贷的对象有特定的范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针对的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

3.民间借贷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受保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许以的高额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一、以诈骗手段集资法律怎么认定

1、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是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在行为方式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以生产经营业务为名义,以高额利益回报为条件,进而筹集公众资金。但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而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2、是否使用诈骗手段集资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要素。

3、在集资诈骗犯罪中,所讲的生产经营业务是虚拟的,旨在骗取公众信任,所承诺的利益回报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的生产经营业务事先确实存在,且利益回报的可能性较大,被告人在此没有欺骗利用被害人。本案中,常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散布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及有高额利益回报的虚假信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最终自愿处分财产并遭受了经济损失。常某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中采用诈骗手段的情形。

4、在集资诈骗犯罪中,被告人对非法集资的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里的非法占有不是临时占有被害人财产,而是永久性、不可逆转的占有,是一种主观上的直接故意;而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永久性占有他人财产不是被告人的主观意愿,即便最终出现了无法归还公众投资的情况,但只要被告人事先没有占有集资款项的目的,并且能够将集资款项用于正当增值业务,也不能视为集资诈骗。本案中,常某在骗取被害人投资后,将该款项用于个人事务,反映出常某不计划再将集资款项返还给被害人,在诈骗行为开始就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可以认定常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二、什么叫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非法吸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联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之间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主要体现在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银行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之间形成特别法和普通法的竞合关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当适用特别法,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一、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经济犯罪包括很多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如洗钱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二、非法集资罪一般判几年刑法中并无“非法集资罪”这一罪名,如果行为人非法集资,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如果行
    2023-03-09
    5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
    有下列常见形式: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股权投资骗局判断的方法是什么股权投资骗局判断的方法:1、投资主体不具体:私募股权投资只能面向特定对象,但数量有限200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不得超过50人,向公众吸收资金,即社会不特定的对象,通常涉及大量的人涉嫌非法集资;2、私募股权公开吸引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只能以非公开方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经理私下与投资者协商;3、承诺回报快:私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公司的股票或长期投资公司,属于长期投资方式。非法集资一般承诺投资期限短,通常以月、季、半年、一年或两年承诺回报,即投资时间短,回报快;4、承诺回报高:非法集资通常以高息、返利等为诱饵,承诺在一定
    2023-03-20
    60人看过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不可以保释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符合保释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保释的。能够申请保释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等。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不可以保释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如果符合保释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
    2023-04-27
    115人看过
  •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一、非吸退赃怎么判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赃的,会被减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非法融资判几年1、非法融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
    2023-03-11
    281人看过
  •  如何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
    该段内容介绍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涉案金额和户数的要求。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利用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同时,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达到相应的要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金额: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或者利用某种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描述: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利用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户数: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要达到三十户以上,单位的就要达到150户以上了。损失:个人吸收公众存款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一共要在10万元以上。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和户数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涉及到的涉案金额和户数标准如下:1. 涉案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
    2023-08-18
    357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害人如何退赔
    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2023-03-20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民间借贷与公民借贷有何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说一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那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他们二者时间有如下的区别: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间借贷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国家并非禁止(事实上也无法禁止)民间借贷,而是法律禁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从事金融业务,比如发放贷款、进行资本和货币经营等。合法的民间借贷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经济等以短期、小额为特征的金融需求,有利于活跃金融市场,对现行金融系统起到补充作用。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借贷合同有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借贷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借贷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
    • 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3
      有下列常见形式: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定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款可退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5
      如果最终判决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款能拿回的可能性很小,实践中会根据资金情况与受害者情况进行分配,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以还是从是否构成犯罪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