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如何量刑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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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自然人犯本罪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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