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家庄社会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一)石家庄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石家庄省再生育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1、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2、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4、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2022年石家庄社保缴费标准
480人看过
-
石家庄采暖费标准2017年是怎么收费的
361人看过
-
石家庄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314人看过
-
石家庄社保代理公司的费用标准
275人看过
-
石家庄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497人看过
-
2023年石家庄医保缴费标准及什么时候缴费
473人看过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符合再... 更多>
-
石家庄市社会抚养费标准河北省规定多少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0(一)石家庄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
石家庄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的标准是怎么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
-
石家庄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大约是多少?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31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石家庄赡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二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
-
什么叫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13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