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市属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各大专院校,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做好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的准备工作,加强公费医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就进一步深化公费医疗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医疗经费由医疗机构定额管理的办法,合理确定定额指标和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奖罚措施。
二、享受人员负担医疗费用标准。
1、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享受人员个人负担低于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执行:
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20%,3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10%;
年度内住院医疗费支出在1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10%,10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6%。急诊留观且收住院的病人,其住院前7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
2、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职工个人负担比例按照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比例执行,门诊血液透析、器官组织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6%。
3、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4、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离休人员、在乡二等乙级(含)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照有关规定报销,个人不负担。
三、器官移植、组织移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项目为: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其它器官移植、组织移植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器官移植、组织移植中器官源、组织源及其相关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由个人负担。
四、本文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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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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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申请在京入户的有关政策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北京市公安局 关于办理申请在京入户的有关政策 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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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三无人员将免费参加医保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今天发布通知,将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等相关证件,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就业年龄段内七至十级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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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的社保缴费年限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1、公民累计缴纳社保之中的养老保险15年之后可以在退休后的每个月领取到一笔退休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