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及医疗损害赔偿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6:33:13 481 人看过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关于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差错和处理
    目前我国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施行了二元化的赔偿责任制度,即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确定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确定的普通民事侵权责任,与此相联络的是在案件审理进程中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差错鉴定两种不同的鉴定,那么,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假如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医疗差错的司法鉴定,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该当委托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义请求停止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请求就医疗差错停止司法鉴定,人民法院以为有必要的,应予支持。2004年4月18日,陈某因面颈、躯干及双上肢烧伤40分钟入某医院住院医治,出院诊断为:1.烧伤45%,浅Ⅱ度15%、深Ⅱ度30%,面颈、躯干、双上肢;2.吸入性损伤。2004年4月26日,该
    2023-06-05
    367人看过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以下不同:1、适用法律不同,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赔偿项目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与医疗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这一项目。一、开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
    2023-03-04
    316人看过
  • 医疗过错造成损害如何赔偿
    一、医疗过错造成损害如何赔偿医疗过错造成损害如何赔偿,要依据造成的损害而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
    2023-04-14
    13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过错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一、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具有什么特征1、因果关系是决
    2023-06-24
    336人看过
  •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过错损害赔偿项目(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
    2023-07-27
    43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与过错参与度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点
    医方的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站的比例越大,责任也越大,赔偿的比例也会越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论确立的过失参与只是法院确定医疗机构法律责任的医学依据。责任比例应在医学鉴定结论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法律地位和医疗机构的过错来确定。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这种情况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与患者自身体质、疾病等行为无关。法学上是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损害主要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患者的体质、疾病等行为增加了医疗损害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这种情况下,所诉医疗损害是由医疗过错和患者自身体质、疾病等行为共同作用造成的,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的原因竞争,法律上是因素竞争和因果关系;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损害主要是由患者自身体质、疾病等行为造成的,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
    2023-08-07
    43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赔偿与医疗过错是否一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一样。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
    • 医疗过错与医疗过错及其界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
    •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事故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7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
    •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4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
    • 这种情况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啊,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患者到医院就诊原是为了治愈疾患,药物、诊疗措施也应促进疾患好转。但在现实诊疗过程中,往往存在因医方疏忽大意错开处方药,甚至出现所开药物功效背道而驰的情况。在尚未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时,医方除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严重后果或将构成医疗事故。因此,专家和律师表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不能疏忽大意,要慎行。医疗纠纷中最关键的是,医方过失的行为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该医院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