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节行政诉讼的执行机关是指哪个?
1、执行机关。在人民法院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自行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生效行政裁决所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
,成为执行机关。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当事人。行政诉讼执行中的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3、执行参与人是指除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者个人。
4、执行异议人。是指没有参与执行程序,但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不同意见的个人或者组织。也称为案外异议人。执行异议人提出异议时,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执行人员应当及时审查异议理由,并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如果异议确有理由和证据,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驳回申请
,继续执行程序。
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诉讼执行中享有权利、义务的各个方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二、行政机关的执行依据有哪些?
执行依据是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或者执行机关依职权直接采取执行措施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它是执行工作得以开始和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并在执行依据是开始行政诉讼执行的必要条件。
行政诉讼执行的依据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上述法律文书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第二,该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通常包括物的给付、特定行为的执行和对人身的强制行为等。如果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三,法律文书中可执行事项具体明确。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采取的行政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的执行机关就是我国的人民法院,因为针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是走行政复议的道路,那么当事人就必须对,做出原来的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去提出申请,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想走行政复议,想直接发起行政诉讼也是可以的,但是行政诉讼通常就是到法院去进行行政诉讼。
-
复议机关应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108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是指哪个机关
38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告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吗
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后执行机关是否停止执行行政处罚
213人看过
-
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审查范围是指哪
7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的什么行为?
20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是指的哪些啊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拘役是在哪个行政机关执行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6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房屋拆迁,哪个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对于房屋拆迁情况中,有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
-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谁,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个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管制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与其他刑罚相比较轻而已。根据《刑罚》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同时,当事人在接到管制判决后,应该依法
-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执法是指什么意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