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为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24:33 71 人看过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恩中民终字第15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清,男,1964年6月9日出生,土家族,湖北省恩施市人,中国农业银行红庙支行职工,住恩施市航空路金三角农行宿舍一栋三楼。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公司。住所地:恩施市航空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文,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郑-辉,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红,**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曾*清为与被上诉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恩施市人民法院(2004)恩民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廖*贵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福、代理审判员汪*淮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告于2000年12月25日向被告交纳了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为期一年的保险费250元,其保险金额为5000元,被告于当天给原告出具了收据。收据上写明的是“附加疾病住院医疗险”,但原告未提交保险合同。2001年11月5日,原告因病在恩施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同月16日出院。出院后,原告找被告索赔,因原告缺少保险合同、住院发票等相关材料,被告直至2004年11月24日才出具了《赔付理算书》,被告依据原告报帐的差额给原告赔付了补差款1002.28元。次日,原告在被告处领取了1002.28元。现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原因,致原告索赔三年,造成原告误工、交通费等经济损失,故现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保险赔款2413.09元,赔偿三年误工损失3000元、交通费用300元及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但未向法庭提交保险合同、住院费正式收据和损失发生的其他证据。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计算赔款的《附加住院保险条款》不予认可,认为不是原、被告间签订的合同,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应为《附加疾病住院医疗险》,但未提交其主张的合同。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医药费发票是复印件,又未出具该复印件的出处。

原审认为:原告诉被告保险合同纠纷,没有提供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又对被告提交的理赔计算依据即《附加住院保险条款》不予认可,认为不是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原本,故原告要求被告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付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三年误工损失3000元及交通费300元的诉讼请求,因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损失存在,故其该项请求亦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曾*清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其他诉讼费240元,合计480元,由原告曾*清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芦某某诉开封某太啤酒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原告芦某某,女,46岁。被告开封某太啤酒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酒厂路89号。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原告芦某某诉被告开封某太啤酒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被告申请追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为第三人,本院依法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0年8月12日,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孔宪勇、王永欣,被告开封某太啤酒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朱寅立、王永安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故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系开封市人,现在广东省惠州市广奥置业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8月12日,原告在开封市一朋友的烟
    2023-06-07
    58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诉白勇保险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一中民终字第172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营业地本市中山南二路700号。负责人:何静芝,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尹彦龙,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陈兵,该公司工作人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白勇,男,1949年3月20日生,回族,中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住本市乐山支路4弄7号202室。委托代理人:胡金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因保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法院(1999)南民初字第7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0年7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尹彦龙、陈兵,被上诉人白勇及其委托代理人胡金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1996年12月,白勇与中国人寿保险
    2023-04-23
    421人看过
  • 原告潘某、邵某起诉被告安某保险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潘×辉,女,汉族,1954年10月10日出生,家住四川省新津县蒲兴镇新坝村二组18号。身份证号码:510132195410102421。,原告邵兵,男,汉族,1976年8月10日出生,住四川省新津县蒲兴镇新坝村18号2号。身份证号码:510132197608102418。两人及以上,原告律师何伟,四川正刚律师。特别授权代理人。上述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波,四川正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总授权代理人。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分公司)。地址:成都市永丰路21号。负责人:田波,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为王平,四川元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瑶,男,汉族,1968年8月18日出生,住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43号9栋2单元3楼10号。他是被告的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510102680818407。总授权代理人。原告潘辉、邵某诉被告保险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于2
    2023-05-02
    161人看过
  • 深圳某某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与曾某某消费者权益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深中法民一终字第154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某某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某某,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某系上诉人员工。委托代理人章某某,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某某。上诉人深圳某某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曾某某消费者权益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0)深罗法民一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10年4月3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一盒广州某某日化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VC+VE双效美白面膜1盒,价格43元。在该产品封面标注的功效包括淡化色斑和防御UVA、UVB对底层肌肤伤害及色素形成等。原审法院认为,本案为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被告销售的涉案产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但其标注的功能使用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功能描述,在一定程度上误
    2023-06-07
    344人看过
  • 某服饰公司诉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纠纷
    【案情摘要】原告:某服饰公司;被告:保险公司2006年3月,原告某服饰公司为新购买的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为期1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险种。合同关于赔偿处理的条款约定,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一定比例(30%-70%)确定事故责任比例。2006年4月22日,服饰公司员工李某驾驶该货车停在太仓市某路段时,被郭某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货车追尾顶撞,造成乘坐在郭某旁边的孙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郭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由于临时停车,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孙某不负事故责任。2007年5月,孙某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经过法
    2023-06-15
    161人看过
  • 黄某彪诉某电路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
    原告黄某彪。被告深圳市九某咏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杰,执行董事。上述原告诉被告股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苟某红、被告委托代理人徐某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自2005年3月至今,一直在被告公司工作。20l0年1月1日,被告为了成立软板事业部决定增资扩股,让公司内部部分员工入股。此次被告共增资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原告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伍万元整。原告出资后,被告给原告出具了收款收据。原告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后,被告一直未将原告载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未修改《公司章程》,也未向原告签发出资证明书,更是未将原告作为公司新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原告至今无法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自身的合法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原告认为,原告履行出资义务后,被告有义务将原告载入公司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原告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同时还应
    2023-06-05
    303人看过
  • 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公司分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被赵某起诉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沈×民(3)和中字第691号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公司,地址:甲5号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3号。法定代表人:方*荣,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兰,辽宁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江,辽宁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青,女,1949年8月19日出生,满族,无业,住所:沈阳市沈河区二井街三段七里三号。委托代理人:韩×春,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公司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04)民判字第1182号《保险合同纠纷案》提起诉讼。2005年8月15日,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赵萍法官任审判长,冯波法官任审判长,董郭法官任审判员。法院于2005年6月27日公开审理了此案。上诉人是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2023-05-02
    64人看过
  • 原告汪某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某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保险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04)月民一初字第97号原告汪*刚、男、1959年5月生、汉族、北京市人、系鹰潭市人民医院医生、住本市工商银行月湖支行宿舍。委托代理人夏*萍,女,1973年12月29日生,汉族,鹰潭市人,个体户,住本市赵家弄37号-付4号。被告中国**洋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鹰潭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本市林荫东路8号。代表人罗-敏,中心支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宋-鸣,**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兆,**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汪*刚(以下简称原告)诉被告中国**洋财产保险公司鹰潭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汪*刚及其委托代理人夏*萍、被告委托代理人宋-鸣、吴*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3年3月7日,我购买了鹰潭市科协的桑塔纳小车一辆(原车号为赣L02161,现过户车号为L
    2023-05-05
    97人看过
  • 王某某、李某某与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丰民初字第18200号原告王某某,男,195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某某,男,195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凌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共同委托代理人袁烽,被告马某某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诉称,原告是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某某公司全部股权。2007年6月5日,原告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免去被告
    2023-06-05
    433人看过
  • 某公司诉肖某增等股权纠纷案
    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诉肖某增等股权纠纷案原告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元。被告肖某增。被告胡某华。被告吴某光。被告杨某真。上述原告与被告股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某生、被告肖某增、被告胡某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胡某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某光、杨某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作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肖某元和杨某真是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中肖某元占股55%,杨某真占股45%。肖某增和杨某真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的管理,肖某元审核公司业绩时,发现公司业绩下滑,通过了解,才得知肖某增与胡某华、吴某光在2008年8月时签订了一份《合同书》,三被告均不是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在《合同书》却以股东身份自居,且还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包括公司利润的分配。杨某真也将公司利润人民币数十万元支付给了胡某华。肖某元
    2023-06-05
    398人看过
  • 须某某诉某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嘉民一(民)初字第5194号原告须某某。委托代理人须某。被告某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野某某,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郑某某,该公司职工。原告须某某诉被告某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曰良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须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须某、被告委托代理人王某、郑某某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须某某诉称,原告于2002年8月进被告单位工作,2009年7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08年起,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是跨区就业。现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882元、2008年2月至2009年7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4444元、跨区就业补贴5400元。被告某某公司辩称,被告已给予原告经济补偿。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要求驳回原告请求。
    2023-06-05
    373人看过
  • 某拉链有限公司诉某服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本院于2008年9月17日立案受理了上海经济合同律师诉被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周向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上海经济合同律师诉称:2007年9月至10月,被告向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定作各种规格型号的拉链,总计价款人民币37,334.41元。双方约定货到后80天内付款,但被告至今未支付价款。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上海经济合同律师价款37,334.41元;判令被告偿付上海经济合同律师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应支付上海经济合同律师价款37,334.41元,此款被告应于200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二、本案受理费733.30元,减半收取计366.65元,财产保全费400元,合计诉讼费用766.65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
    2023-04-23
    197人看过
  • 吴某人寿保险案
    人寿保险
    据了解,原告之父吴某(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曾于1997年5月9日向平安保险厦门分公司投得重大疾病险10万元,平安长寿险10万元,附加住院医疗1万元,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均为原告本人。投保人在投保之前接受了保险公司的体格检查(未抽血),体检结果为健康。吴某于体检后第二天向保险公司交纳第一期保险后,保险公司分别签发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长寿险两份保险单,保险合同发生效力。但1998年6月吴某因发热、乏力等症状入住厦门第174医院时,被临床诊断为肝癌,并于当年10月14日去世。投保人吴某去世后,受益人在法定期间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吴某在投保过程中没有如实告知病情使保险公司对已确定的风险进行承保为由拒绝按约理赔。保险公司在陈述理由时主要有三条:一,投保人吴某在1997年5月9日接受保险公司体检时,其中对体检医生之告知事项(书面询问)中,其回答均为无,并隐瞒了其于当年1月27日曾去
    2023-08-17
    282人看过
  • 某公司诉某供热系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东民初字第2182号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委托代理人王-学。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杨。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学、被告太波热系统(东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分别于2006年12月6日、29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紧凑型管式供热采暖系统,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2007年1月30日凌晨,高-永一因在使用被告产品的房间内居住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007年2月1日,死者亲属与原告、被告等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认可高-永一的死亡与原告无关。原告垫付了高-永一死亡赔偿
    2023-06-14
    29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某某保险逼迫员工如何投诉保险公司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学平险,住院医疗可赔付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学平险的理赔范围:1、意外人身保险。包括意外事故和意外伤残,其保险责任为学生、幼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给付残疾保险金;2、意外医疗。包括门急诊费用的补贴,此项保障范围较大,体育课摔伤、碰伤、交通意外、煤气中毒、动物咬伤、烫伤等意外事件皆在保障之列;3、住院医疗补贴。孩子因病住院,只要不属于有限的责任免除之列,就可以申请理赔。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签字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什么样的保险,死亡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一般是无效的,其他一般有效,但要看具体情况,请详述具体信息。
    • 比如我委托其他公司为我公司某某员工买了一份保险的委托书怎么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写了也是违法。按照法律,必须用人单位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
    • 某某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