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权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0:11:40 367 人看过

本文所讨论的国有土地租赁,是国家直接将土地出租给使用者,这有别于出让土地使用者向第三方出租土地的行为,承租者得到的土地权利也不同于后者的他项权利,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土地登记规则》中将其界定为承租土地使用权。

对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及其拥有的处分权等问题,理论界认识不一,如有人认为它属于物权,有人则认为它属于债权,还有的人认为,这种承租土地使用权虽然属于债权但具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因而应当拥有部分处分权。对此,各地的实际做法也不相同,有的地方规定承租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同样的权利;更多的地方则严格规定承租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实际上,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权能界定已成为当前制约国有土地租赁制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理论无定论、法律无定规、实践无定式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划分物权与债权的途径来确定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权能显然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有削足适履之嫌。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并不是确定承租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还是债权,而是要明确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权利和义务要均衡。

对比承租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看出,承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利用条件合理使用土地,并逐年或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其所付出的代价和义务明显要高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人,而低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互均衡的原则,笔者认为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同样应当介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之间。

国外的土地租赁已有相当长的发展历史,土地租赁方式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地产经营方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够转让吗

可以依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与租赁土地使用权两者的概念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并交付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二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出租给另一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土地使用权出租。而租赁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按照一定租金租让给其他使用者的一种方式。二、承租土地使用权与租赁土地使用权主要区别在承租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13
    125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土地使用权
    订立土地使用权的承租合同需要达成协议、经相关部门审批、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标的物不得为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合同生效需要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其他注意事项。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什么时候才有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
    2023-03-28
    293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问题。1、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
    2023-05-03
    246人看过
  •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
    商住房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商住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那天开始算起的。房屋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买房时的注意事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开发商明示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规定的商业用地产权年限一般是40年到期后不会像住宅用房一样自动续费,需要到相关部
    2023-08-04
    455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并交付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如何进行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规定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达成协议、经相关部门审批、合同履行。注意事项:(一)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标的物不得为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二)合同生效需要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三)其他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2023-07-22
    472人看过
  • 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征收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精神,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征收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的征收范围凡不属于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九号令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所确定用地项目、用地条件范围及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继续使用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联营、联建、入股承包的;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出租房屋、场地为由变相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5.企业改制后,没有按照批准用途使
    2023-06-10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关于租赁土地使用权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8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
    • 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10
      1、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需要缴纳契税。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根据遗产继承,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遗赠行为,应缴纳契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 关于土地使用权人死亡能继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8
      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 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
    • 关于土地使用权能质押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土地使用权不能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5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