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2]161号,以下简称161号文件)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2]161号,以下简称161号文件)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界定标准。161号文件中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有控股”是指国有企业绝对控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中的规定,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计发职工经济补偿金时,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计发;但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时,有关劳动关系处理问题,按《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2]161号)和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试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167人看过
-
关于1997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312人看过
-
关于做好外国文教专家医疗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
421人看过
-
能源部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64人看过
-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81人看过
-
关于做好国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分流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通知
355人看过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按照劳动部21号文件的规定,符合859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有关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等,仍然可以按照辅业改制人员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
在国企工作想知道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方式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方式有以下几种(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
-
劳动部关于做好女职工孕期休假的工作通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女职工孕期休假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
-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有哪些意见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4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具体工作内容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7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