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后房产赠与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9:53:55 288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后房产赠与有效吗

连带责任后房产赠与无效,债务连带保证人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有侵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产赠与行为,该行为被法院撤销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有哪些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是多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赠与相关文章
  • 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什么时候承担连带责任
    一、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1、协议约定连带责任的,如果连带责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什么时候承担连带责任(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5)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2023-06-16
    261人看过
  • 责任的客体与连带责任有何关系?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连带责任的对象只能是类型,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决定的。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客体必须是物体。由于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这类客体客观上可以分别承担,而不是具体的。特定其不可替代的特点,其他连带责任人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一)、概念对比在对比不真正连带着人和连带责任之前,我们势必得先熟悉他们各自概念,特征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从各自的
    2023-07-02
    454人看过
  • 区分责任与连带责任:责任明确与责任不明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只是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中,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其他八种责任形式不能适用。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
    2023-08-13
    262人看过
  • 生前房产赠与死后还有效吗
    一、生前房产赠与死后还有效吗1、要看是否公证,有没有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等等,如生前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人死后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其实已经赠与给他,而且已经发生转移。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2023-05-24
    411人看过
  • 连带侵权责任合同一次有效吗
    对于连带的侵权责任是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在合同中设立的。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约定有效,在存在侵权违约的时候,受害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一、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区别如下: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
    2023-04-04
    322人看过
  • 连带责任算是连带债务吗
    一、连带责任算是连带债务吗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他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债务承担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三、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连带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2023-04-14
    496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只有签名章有效吗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只有对方签名章的,还需要主债务是有效的,且保证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连带责任保证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承担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2023-03-15
    389人看过
  • 连带责任分先后主次吗
    一、连带责任分先后主次吗连带责任无先后主次之分,权利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个别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后,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可以免责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就此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4-20
    307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还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如果依法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已经执行完毕的,公司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对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
    2023-02-13
    22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书非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连带责任书非本人签字有效吗书面合同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在意思真实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表示认可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如果非本人签字,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签署亦视为有效。有的时候为经济往来的方便快捷,双方当事人会通过邮寄等非面签的方式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但是非面签的方式会存在一个潜在的风险即不能确认文本是否为当事人亲笔签字而非找其他人代签。而如果不是对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文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呢?当然,如果当事人自认/追认得话,基本上也不存在当事人否认合同义务的情形。另外根据《民法典》第503条,如果其他未经当事人授权的第三方代当事人签署了相关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追认,相对人亦可于一个月内催告当事人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书面的形式撤销签署的合同。如果当事人不追认,可以不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
    2023-06-14
    455人看过
  • 车辆连带责任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吗?
    一、车辆连带责任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吗?如签订借车辆连带责任,对其他人来说是无效的,对借车人来说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如果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所有的责任都由驾驶人承担。但是,如果借车人没有驾驶证,或者车主明知借车人饮酒,仍然出借车辆由其驾驶,就是有过错,对其他人造成损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签订免责协议也不行,也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吗?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
    2023-06-07
    416人看过
  • 合作支付与连带责任
    共同支付没有确定比例的,一般可以按照连带责任处理。侵权责任根据责任主体数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共同责任又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如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物上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等。支付令中的支付类型有哪些支付令中支付的类型包括金钱或者有价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07
    79人看过
  • 同租一套房会有连带责任吗
    一、同租一套房会有连带责任吗同租一套房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出租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承租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条款,符合承担连带责任情形的,才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不一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必须要采用书面
    2023-06-14
    45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共同责任的区别与联系
    一、共同责任1、共同责任,共同责任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2、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3、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二、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有哪些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
    2023-07-04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权利人将其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房产权利人在赠与时需要做出自愿放弃所有权利益的决定。 在进行房产赠与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协商、签订赠与协议、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 更多>

    #房产赠与
    相关咨询
    • 房产赠与合同有效吗房屋赠与后反悔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9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会有什么后果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连带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期限过后就没有责任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主合同无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
    • 房产已做赠与,赠与人过世后,房产过户还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这问题回答过了。无效的!国家物权法规定,产权是以变更住房房产证为证明住房产权的变更。根据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房屋赠与合
    • 被胁迫签的连带责任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12
      被威胁签订的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 连带债务人与连带保证责任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8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