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人所从事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34:10 117 人看过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服务范围很广泛,主要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的任务。

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权利:

1、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2、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3、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

4、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

5、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6、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后果;

7、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8、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义务:

1、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4、批露委托人、第三人;

5、向委托人转交财产;

6、协助、保密。

法律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接受委托办理有关业务,应当与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双方发生业务纠纷,应当以所签书面协议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本细则第三十二条中有关业务,应当向货主签发运输单证。与货主发生业务纠纷,应当以所签运输单证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与实际承运人发生业务纠纷,应当以其与实际承运人所签运输合同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他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责任保险,其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错误、疏忽遗漏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运用广泛,被称为货运代理企业的护身符,但在我国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此次商务部修订的实施细则内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的规定,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首次明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投保责任险的强制性

以往的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实施细则,未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投保责任险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出台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也只是提倡和鼓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投保责任险,不具有强制性。此次修订的实施细则,首次明确了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要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责任险,最低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保险期限不少于1年且要逐年连续投保,企业每增设一个分支机构,要增加不低于20万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独立经营人身份签发提单的,还应投保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险,如果提单责任险范围涵盖企业责任险,可不投保企业责任险。

(二)将责任保险制度和企业备案登记制度结合起来

实施细则生效后新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国内保险机构办理投保手续,并凭有效责任保险合同向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备案登记手续。实施细则生效前已设立但仍未投保责任险,或已投保责任险不符合要求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自细则生效日起90日内办理投保手续,并凭符合细则规定的责任保险合同办理企业备案登记及业务经营信息报送手续。企业变更责任保险合同内容的,还应在保险合同变更后3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的备案变更手续。

(三)实行集体投保和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商务部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负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代表行业对外谈判保险价格和条款,落实投保、索赔等服务,对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合同范本、保险费率等进行评估。该项规定事实上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将实行较为严格的集体投保和管理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离婚范围广泛?
    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在哪都可以。离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会发给离婚证的。另一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通过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只能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财产是怎样处理的呀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
    2023-07-03
    261人看过
  •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四)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1.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8月1日至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适用本规定。
    2023-05-04
    248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作用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一、为发货人服务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5、办理货物保险。6、货物的拼装。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11、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制度
    了解FIATA推荐各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熟悉国际货运代理惯例;掌握中国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管理一、国际货运代理管理概述(了解)远洋运输中介人(oceantransportationintermediariesOTI)包括远洋运输货运代理或无船公共承运人二、国际货运代理许可证制度1、国家规章制度中使用的最普通的做法是许可证制度。只有获得执照的个人或公司才允许经营货运代理业务,没有执照而进行经营的则按照民法规则课以罚款。2、主管机构(美国):由联邦海事委员会对货运代理行业及无船承运人进行管理。到联邦海事委员会注册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由联邦海事委员会发营业许可证之后,才能正式从事货运代理及无船承运业务。3、保证金(美国):(1)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应交纳5万美元的保证金;(2)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交纳7.5万美元的保证金;(3)外国企业在美国设立代表处从事国际货运或
    2023-04-24
    353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的成功之路
    一、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中国货运代理市场正逐步成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并经历着全球市场的潮流。虽然中国货运代理行业仍公认为是朝阳行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是客户方面、竞争对手方面,还是从有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对此,货运代理企业不能墨守成规,持操旧业,只做纯粹代理人的单一业务,而应该认清变化的形势,调整经营模式,力求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在传统货运代理业务的基础上,扩充业务范围,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及其它更多更好更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取胜。货运代理企业要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笔者认为关键因素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增加直接客户增加直接客户,尤其要同关键客户建立直接关系。确定并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是货运代理企业开展业务的前提,而直接客户的多与少是关键。只有
    2023-04-24
    232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格式
    拟设企业名称中文外文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在单位职务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地域隶属部门投资总额投资方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投资金额投资比例申请经营范围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意见项目申请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注:此表用于申请成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设立子公司填写,一式两份。表情况必须如实填表写,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023-06-06
    96人看过
  • 企业兼并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企业兼并前期兼并中期兼并后期兼并的有关文评估后双方资产负债兼并后资产负债表及件、协议等表及相关会计资料相关会计资料双方资产负债表,财务清单兼并会计处理资料及相关会计资料一、重大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同包括在合同当中约定的一些相关的前期调查和咨询的服务提供,还有就是协助并购双方要签署相关的报告,这都必须在合同当中予以明确的规定,当然了,如果在法律并购的这样一个期间必须要进行法律谈判。1、前期调查和咨询协助并购公司拟定初步的并购方案和对并购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有关并购的政策和法律、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关批准手续和程序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和并购方案,并对各种并购方案的可行性、法律障碍、利弊和风险进行法律分析。2、协助并购双方签署保密协议鉴于并购涉及到双方公司的商业机密,所有参与的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在并购不成功时,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够得以维护,
    2023-06-22
    458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一、名词解释1.代理2.代理权3.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4.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与作用5.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主要职能6.FIATA7.CIFA8.报关代理9.报检代理10.报关11.通关12.转关13.退关14.退税15.加工贸易16.报税货物17.结汇18.贸易术语19.发盘20.接受21.商品品质22.信用证23.托收24.保险金额25.保险利益26.滞期费27.速遣费28.市场营销观念29.市场营销管理过程30.货运促销的方式二、判断题1.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系政府与会员之间的纽带和桥梁。2.在代理制度中,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代理人。3.如果其代理人是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他的行为就对本人具有约束力。4.来料加工是指国外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包装物料,由我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加工成成品以赚取加工费用。5.进料加工是指国内出口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自筹资金购进原
    2023-04-24
    72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科目
    考试分两科: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2、“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含英文单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科目中《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及《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内容各占30%,《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占25%,《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占15%。“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科目中专业英语占80%,英文单证占20%。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单科及格者成绩可保留至下年度有效(只允许补考一次)。两科均及格者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23-06-05
    65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如:错误与遗漏,虽有指示但未能投保或投保类别有误;迟延报关或报关单内容缮制有误;发运到错误的目的地;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再次出口未办理退还关税和其他税务的必要手续保留向船方、港方、国内储运部门、承运单位及有关部门追偿权的遗漏;不顾保单有关说明而产生的遗漏;所交货物违反保单说明。仓库保管中的疏忽。在港口或外地中转库(包括货运代理自己拥有的仓库或租用、委托暂存其他单位的仓库、场地)监卸、监装和储存保管工作中代运的疏忽过失。货损货差责任不清。在与港口储运部门或内地收货单位各方接交货物时,数量短少、残损责任不清,最后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的责任。迟延或未授权发货,如:部分货物未发运;港口提货不及时;未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违反指示交货或未经授权发货;交货但未收取货款(以交货付款条件成交时)。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第四条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备案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设备等条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印章,并
    2023-06-09
    396人看过
  • 构建泛北区域国际航运中心与发展广西律师服务业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背景下,如何深化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是一个重大课题。而构建泛北部湾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则是深化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战略选择。国际航运中心是一个由发达的航运市场、充沛的物流以及众多的航线、航班、船舶会集的国际航运枢纽。它一般以国际贸易中转港为标志,航运要素齐全并已形成规模,处于全球海运干线网络的重要节点,依托区域经济中心城市,融国际贸易、金融、经济中心于一体,在经济区域的港口城市群中居核心的航运枢纽地位。目前,泛北部湾区域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正抓紧推进,广西律师服务业要为构建这一中心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尽力。一、构建泛北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对广西律师服务业提出新要求近几年,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前沿,广西正大力推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广西北部湾港是支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跨越发展的重要航运枢纽之一。它将被建设成为我国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和西南出海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
    2023-04-24
    249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情]2006年11月25日,A公司委托B公司办理货物从广州空运至德国汉堡,约定费用于货物到达目的地7天后付清,B公司遂向中国**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办理订舱。2006年11月26日,该批货物从广州起飞,于2006年11月29日抵达德国汉堡,产生空运费港币*元、杂项费人民币*元。2006年11月29日,B公司出具DEBITNOTE(账单)给A公司。但A公司并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B公司预付的空运费及杂项费。2006年12月19日,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B公司该批货物在目的地发现有损坏,并据此拒绝支付所欠B公司的费用。[评析]1、货损异议应在法定有效期间提出A公司称其货物损坏是由于运输过程中产生,应由国航承担赔偿责任。在收到A公司的请求后,B公司立即协助A公司向国航主张赔偿货物损失。由于根据《华沙公约》第26条第2款规定,空运货物如有损坏,目的地收货人最迟应在收货之日起14天内(就
    2022-11-11
    500人看过
  • 国际货运提单的基本常识
    提单的基本常识提单就是提货单,外贸公司把货物交给货运公司以后,货运公司出具文件。拿着这份文件就可以提货了。提单一般是自动复写的一式六份,三份是正本(上面有original字样),三份副本(标明copy字样)。除了正本/副本字样外,其它字句完全一样。正本一般是鲜艳彩色,而副本多半是黑白,一眼就可以分辨。任何一份正本提单都可以提货,一旦提货,其余的正本就失效了。副本只作留挡、记录、证明、核对等用处,不能用来提货。提单的样式大同小异。通常A4大小(也就是普通杂志大小),除了货运公司的名称、落款签名盖章外,分好几个栏目内容。最基本的有:1.发货人Shipper———通常就是外贸公司,出口商。2.收货人Consignee———可以填写具体的收货人,比如外商,也可以填TOORDER,凭指示,意思是谁提货还没确定,到时候凭转让批示来定。3.通知人NotifyParty———就是货到码头后,货运公司该通知
    2023-04-24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货运业务代理范围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货运业务代理范围,除双方商订的特约事项外,港口受航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业务原则上包括下列各项:一、组织货源、受理托运计划、安排货物积载、编制、绘制计划积载图(表)和实际积载图(表)、拍发贷电(沿海港口除外);二、联系泊位和货物装卸、联系作业拖轮、浮吊;三、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四、办理货物承运验收、到货通知、货物交付等货运作业和手续;五、计收解交运输费用;六、制作运输票据及有关货运单证;七、处理属于航方责
    •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货运商是企业对外交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 国际保理业务具体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8
      国际保理为供应商提供下述全部或部分服务:(一)贸易融资;(二)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三)销售分户账管理;(四)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五)资信调查与评估;(六)相关咨询服务;(七)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货款或受托发放货款;(三)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四)受托投资;(五)国家法
    • 专利代理人主要从事的专利业务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23
      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如下: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几部涉及调整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这两部法规,对代理及合同问题做了专门规定,这些规定与货代经营休戚相关,对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该法的规定也涉及到对货运代理业的调整。当国际货运代理人充当契约承运人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