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能用工伤保险支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1:21:59 137 人看过

支付生活护理费分三种情况,有两个不同的主体支付。

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两个不同主体是:

评残前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评残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1第3款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下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活护理费相关文章
  •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护理费)
    办事依据1、《社会保险法2、《工伤保险条例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工伤认定决定书;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时限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办理地点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表格下载《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伤残待遇收款申请不提供结果查询不提供附:联系电话
    2023-05-10
    263人看过
  •  谁来承担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由所在单位负责。但是,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因此,对于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因此,答案为: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谁 来 负 责 工 伤 职 工 在 停 工 留 薪 期 的 生 活 护 理 费 用 ?根据《工伤保
    2023-09-12
    73人看过
  • 长沙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
    1、标准: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相应比例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标准1887.5元(暂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标准1510元(暂定);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标准1132.5元(暂定)。2、要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
    2023-05-10
    78人看过
  • 被认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谁承担
    一、被认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谁承担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则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的标准进行支付;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的标准进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工伤请律师作用首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做出理想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法律手段;其次,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协助当事人及时调查、收集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最后,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
    2023-03-25
    484人看过
  • 工伤生活护理费发放问题
    评残后,根据护理级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支付机构:评残前,所在单位;评残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生活护理费的发放年限问:我是一名右上肢缺失的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如果我没有违法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我到退休之前领取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请问退休之后我还能继续领取生活护理费吗?解答:你的生活护理费
    2023-04-22
    155人看过
  • 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怎样支付
    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
    2023-12-23
    499人看过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用由谁来负担?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工伤期间护理费发放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023-02-15
    249人看过
  • 郑州工伤保险生活护理待遇详情
    生活护理待遇: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3-12-19
    59人看过
  • 工伤五级有没有生活护理费?
    五级有没有生活护理费?问:我是2005年5月发生工伤,经鉴定为工伤五级。由于工伤后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需要家人的照顾,因此我想咨询,工伤五级有没有生活护理费?答: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上海市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的50%、40%或者30%。因此,有没有护理费,不是看工伤的伤残等级,而是要经过鉴定委员会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有等级的才能享受生活护理费。建议你可以向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作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以确
    2023-06-10
    330人看过
  • 上海因工伤致残生活护理费每月最高享1240元
    上海因致残生活每月最高享1240元关于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等5项,最新调整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昨天(13日),上海市局专家对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工伤致残一级津贴月增208元据悉,属于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需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都纳入本次最新调整范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208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0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9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2220元/月,致残二级2100元/月,致残三级1980元/月,致残四级1850元/月。生活护理费最高每月1240元而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的不同程度,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确定。调整后,生活完
    2023-06-10
    328人看过
  • 乌鲁木齐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工伤认定决定书;3、《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2023-12-10
    240人看过
  • 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障碍
    、受理条件(范围)1、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医疗期,下同)内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等级鉴定;2、对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并已经市劳鉴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现确需生活护理依赖的工伤职工及社会化管理工伤人员作出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3、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被鉴定1~4级的工伤职工,同时评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4、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作出等级鉴定;5、对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二、需要提供的资料(一)申请工伤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须填报《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4、受伤部位
    2023-04-23
    123人看过
  • 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谁
    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1)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这一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支付方式,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给付工伤职工相应的生活护理费。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2023-04-17
    254人看过
  • 支付生活护理费情形规定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是:(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
    2023-05-01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 更多>

    #生活护理费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7
      是否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对照功能丧失程度等级,一至三级伤残符合护理标准,四级伤残部分护理护理标准,五级以下没有生活自理障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
    • 因工伤致残的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 导致了瘫痪不能自理工伤生活不能自理赔偿多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有下面几种情况:1、治疗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单位不出人护理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标准按当地规定。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规定应该由单位派人护理,但现实中,多数是亲属护理。仲裁委、法院一般是这样确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工资)的,按其实际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地社会平均收入(工资)。一般各省都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
    • 二级工伤生活护理费支付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二级工伤生活护理费支付到失去护理条件为止。即因为伤残程度发生变化,重新鉴定不具备护理条件时,或者死亡时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索赔陪护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5
      【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费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在住院期间,其爱人进行陪护,那么,关于公司是否向其支付陪护费问题,HR应怎样理解与处理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此点我们能够看出:⑴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