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向学校透露曾经受到的刑事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4:42:53 419 人看过

按照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或者就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经受过刑事处罚,但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报告义务。因此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是需要如实告知的,不得隐瞒,但有例外,那就是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并且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是不用告知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考事业单位吗

受过刑事处罚一般不能进事业单位。如果招考单位对报考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不要求就没有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校园暴力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校园暴力中的施暴者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该施暴者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对于校园暴力中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或强奸的,将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该施暴者已满十六周岁,将依法判刑。校园暴力的常见情形校园暴力的常见情形: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3、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校园欺凌就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2023-06-30
    21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2、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
    2023-05-03
    482人看过
  • 组织卖淫是否应该受到刑事惩罚?
    组织卖淫触犯了我国《刑法》,被法院定了组织卖淫罪是会被判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组织或强迫的是未成年人,那么会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用其他方法协助他人组织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卖婬罪量刑2022真实案例组织卖婬罪量刑如下:1、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2、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
    2023-07-01
    189人看过
  • 透支信用卡行为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该行为涉嫌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人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行为人恶意透支的数额巨大,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行为人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什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
    2023-06-30
    334人看过
  • 网络辱骂是否应该受到处罚?
    网上辱骂他人是什么罪要看情节的严重性。辱骂他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属于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是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是赔偿损失的。但是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将会被判处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网上辱骂只是场所不同,而且若是涉嫌犯罪网上辱骂他人更加有利于取证,受害人有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等情况。《中华
    2023-07-01
    454人看过
  • 精神病人是否应该接受刑事处罚?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根据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违法后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国的法律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进行犯罪行为,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在判断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时候,不能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以及办案人员的判定来辨别,必须进过专业的鉴定程度来判断。其家属或者监护人必须要对患者进行严格的看管和治疗,在必要时,可以由政府进行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2023-06-30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曾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是否需要告知单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需要告知。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刑法》确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不过如实报告仅限于入伍和就业时,除此之外行为人就不再有此报告的义务。“就业”是指参加任何类型的工作,包括进入国家机关及各种公司、企业事
    •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老师应该向学校赔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1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赔偿主体是学校和侵权人。学校需要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证明学校没有履行职责,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他们履行了义务,此时不需要承担责任。
    • 学校学生受伤学校是否应该负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该学生是未成年人的,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的,应当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 定罪免处是否属于曾受刑事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1)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2)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
    •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个人认为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