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向学校透露曾经受到的刑事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42:53 419 人看过

按照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或者就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经受过刑事处罚,但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报告义务。因此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是需要如实告知的,不得隐瞒,但有例外,那就是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并且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是不用告知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考事业单位吗

受过刑事处罚一般不能进事业单位。如果招考单位对报考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不要求就没有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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