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合同成立需要对下列事项予以举证:合同具有权利义务相对方、双方达成协商一致、订立合同过程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成立,对当事人产生相应拘束力。
一、股份合作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股份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另外,当事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可以附有效条件。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的规定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只需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合同的生效就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
5.合同的解释适用不同。合同的成立与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的解释方法使之成立,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以使无效的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合同生效的条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会有效吗
只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是会有效的。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有效的。此外,由于口头合同难以取证,难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特别是不能立即清理,目标金额较大的合同采用口头合同时,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目标的法律风险。
-
怎样举证劳动合同不成立
72人看过
-
由谁承担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
103人看过
-
合同纠纷原告是否要举证
281人看过
-
担保未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
150人看过
-
要约不成立合同是否不成立
342人看过
-
合同一方未盖章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
68人看过
-
举证义务人是否有权对合同成立承担举证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一方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变更、解除、终止合同关系的一方,对造成合同关系变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主合同是否成立主合同成立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定金合同成立主合同不一定成立,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确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由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承担。 2、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原告)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定金合同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主合同是否是否无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直接确认主合同的效力。因为定金合同和主合同的关系不是主从关系,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定金合同的成立不能反映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举证成立劳动关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r(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r(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四)考勤记录;r(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