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确定它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33:58 104 人看过

如何确定缔约过失责任?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1)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缔约一方遭受损失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责任。也就是说,没有损失,也就是没有责任。一般来说,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也包括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是指违约方所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财产的减少和损失。所谓人身伤害,是指身体和精神方面的伤害。虽然身心损伤不易识别,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损害,容易影响身体健康,还可能产生经济损失。(2)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缔约一方的损失必须与缔约另一方的过失有关。否则,他们将不承担责任。在确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区分损害是否确实发生,是否合理。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还应考虑受害方的利益,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3)缔约方有过错。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明缔约一方有恶意行为,客观方面表明缔约一方非因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在承包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的原因、另一方的原因还是第三方的原因,承包方都应当努力防止损失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4)缔约方的违法性。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违反了任何一项缔约责任义务,没有履行相互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的义务,或者有恶意协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即存在缔约过失行为的,应当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方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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