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0:43:12 319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国企中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或者被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章程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等规定。

一、子公司的设立条件

成立子公司有五个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条件和人数

作为唯一的投资者(股东),国家可以建立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和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和退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退休人员和其他成员,私人公司的所有者和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由法律规定,范围为2至50。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必须折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计算,确认并遵循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具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资本出资不超过股本的20%。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出资额必须由县级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并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和批准。并且必须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本金额随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而变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的组成是公司成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所有股东都同意的有关公司组织和运作的基本规定,并且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确定公司的名称,以组成公司组织。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一旦制定了公司章程并且股东已全额支付了股本,公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由所有股东任命的代表或共同委托公司注册机构的代理人要求公司。机构注册。并提交公司注册申请。

二、公司上市董事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如果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就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1、《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3、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综上,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三、同一个公司可以向两个同一的公司转账吗

可以的。但是有例外的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2,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不得成为第二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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