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4:12:30 196 人看过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

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必须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使说,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否则,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四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安全重大事故处罚标准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
    2023-04-02
    144人看过
  • 中国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有以下情形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一、重大责任事故的判定标准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
    2023-06-20
    349人看过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哪些情形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
    2023-03-14
    164人看过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必须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使说,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否则,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
    2023-06-25
    294人看过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一、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规定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
    2023-03-12
    469人看过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必须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使说,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否则,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如何量刑1、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是情节特别恶劣,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生产、
    2023-03-13
    269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才能构成本罪主体。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学活动安全和教育设施管理制度。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I有危险,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发生坍塌,往往危及不特定的多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并造成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的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目的是通过法治手段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保证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因此,应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3、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尽管过失的表现形式不同,但行为人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心理状态却是一样的,即在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至于行为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则是明知的。即是说,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但对严重后果却未预料到,或者
    2023-06-27
    268人看过
  •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4、主观方面为过失。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能判多久根据刑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
    2023-06-22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知道教育教育设施有危险但没有采取措施或者没有立即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对教育教育设施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4、主观是故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2023-07-12
    316人看过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既遂处罚标准?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件有哪些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特殊职业人员成立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有:1、公路、水上运输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公路、水上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2、航空人员、铁路职工以外的人员造成重大飞行事故或铁路运营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3、航空人员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飞行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
    2023-03-04
    317人看过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凡点:1、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施和设备价值相差悬殊。量刑时,主要应考虑犯罪行为对国防利益危害的大小,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和给国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正确适用刑罚。2、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包括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l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
    2023-03-14
    417人看过
  • 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知道教育教育设施有危险但没有采取措施或者没有立即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对教育教育设施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4、主观是故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2023-07-12
    396人看过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条件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教育法》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六款,明知校舍有倒塌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罪主体只能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单
    2023-04-29
    439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是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从事教学和接受教育的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此,党和国家都非常重视,为防止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的危险,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学校的校长以及其他对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学校上级机关、有关房管部门的主
    2023-06-11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或发生其他重大伤亡事故,应立案起诉。
    • 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2
      《刑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造成重大伤亡的,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伤亡事故的标准一般是指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刑法》仅限于人身伤亡,但《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重大财产损失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定罪量刑应适用刑法。
    • 如何认定教育安全设施特别重大事故事故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1
      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判决规则: 1、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未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教育教学设施危险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法院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处理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4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处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