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是否可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7:01:15 205 人看过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有关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以及相应的不作为。人事档案的权属为国有,用人单位对人事档案的占有是暂时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流转和移交,这与用人单位的机构职能性质无关。原用人单位为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只是内部的人事管理,与企业、事业单位无异,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无关,不是行政行为,故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一、丢失人事档案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虽然最高院的复函中,规定的是原用人单位为企事业单位丢失人事档案的,应当提起民事诉讼,没有明确规定原用人单位为行政机关的诉讼途径选择,但如前所述,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机关,档案管理都属于内部人事管理,性质基本一样。行政机关作为原用人单位丢失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也应当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二、档案丢失后怎么去补办

档案已经丢失后,不要埋怨自己,也不要慌张,好在档案里的材料是可以补办的,也可以重新建档。以下是具体步骤,给你们参考下,希望能有用。

1、档案丢失首先你得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

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

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

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

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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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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