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员工失职该由谁来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31:50 141 人看过

可以由当事员工负责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手机摔了 该由谁来负责?
    要视客观情况和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情况(1)、行人不下心撞坏其手机的行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是本人和行人发生了争执,他(她)撞掉了你的手机,这个事情的起因和结果都难以定论。(3)行人恶意撞掉你的手机,则性质恶劣,除了赔偿,还可追加其责任。孩子抢劫别人手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14岁孩子抢劫别人的手机可能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
    2023-07-13
    298人看过
  • 拆迁工作由谁来负责?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一、河道整治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标准由房屋的价值确定,征收时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
    2023-06-21
    414人看过
  • 车祸责任归属,该由谁来负责?
    乘坐别人的车出车祸后,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如果乘坐的是营业车辆,由营运人承担责任;2、如果是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3、如果乘车人未经车主同意强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双方未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只能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的材料如下:1、事故
    2023-06-30
    188人看过
  • 公章丢失,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因个人的原因把公章丢了,造成公司损失,则要承担一定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司注销后公章怎么办1、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2、如果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注销了,公章一定要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7
    162人看过
  • 职工工伤赔偿的支付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职工工伤赔偿项目支付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还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参加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2、伙食补助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政府统计部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制定出来的。根据这个标准,河南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在请求得到赔偿的时候,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2023-07-07
    222人看过
  • 雇佣人员出事故,赔偿责任应由谁来负担?
    雇人干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雇主承担责任。对造成对方的全部损害承担责任,也就是承担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但是如果雇员造成他人损害时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话,雇主可以向雇员进行追偿。除此之外,雇主只能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劳务派遣工干活受伤工伤赔偿谁负责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也就是说,尽管杨某是在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上班,但劳务公司才是她真正的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必须承担为她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其未能依法履行,自然也就必须承担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责任。其次,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应就高不就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对此,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也有明确规定。
    2023-07-04
    459人看过
  • 物业失职,小区失窃谁来负责?
    在小区里东西失窃物业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特别是安保义务,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窃,物业公司一般不需要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保条款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被盗,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在小区进行违建该如何做1.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房管局,建委以及城管大队等)举报违章建筑;2.向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基层政府反映物业企业违建(以上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有指导监督权);3.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讼: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共同财产权利:a.擅自更改小区规划,破坏绿化带;b.在业主物业产权下建设车库。另,由于物业侵犯的是业主共同权利,所以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权利代表,行使以上权利,特别是法律诉讼。《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023-07-07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究竟应该由谁来对该事件负责
    如何认定(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二)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1、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区别开来。区别的要点在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显然为故意犯罪。2、交通肇事罪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的界限。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023-06-13
    376人看过
  •  工人遭受工伤,工伤赔偿由谁来负责?
    该文章讲述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人受伤时,可以找承包商、挂靠的建筑公司或发包人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发包人明知或应知道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却仍然允许或默许其承担建筑工程的情况下,发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发包人在选择承包商时应该认真审查其资质。如果发生事故,应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发包人明知或应知道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却仍然允许或默许其承担建筑工程的,如果工人受伤,发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在承包商无法赔偿时,发包人应承担工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的建筑公司的,那么在发生工人受伤的事情时,一般都与发包人无关了。总之,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是工人受伤的,都可以找包工头、其挂靠的建筑公司、发包人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或无人赔偿的,就应该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发 包 人 明
    2023-09-27
    347人看过
  •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
    一、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赔偿款怎么算?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
    2023-04-28
    315人看过
  • 装卸工受伤,应由谁来负责?
    装卸工受伤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负责人:1、如果雇主是个人或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虽然有法人资格,但与装卸工形成临时劳动关系,则双方形成一般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责任,也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与装卸工形成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附属有资质的单位,聘请装卸工工作。装卸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或者附属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标准承担装卸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3、装卸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不符合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况的,装卸工只能自行负责。侵权物有安全隐患的,其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义务在管理过失范围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雇装卸队装卸工受伤谁负责装卸工为临时上车装货的人员,不是乘坐车辆的人员,也不是驾驶人员,因而不属于车上人员。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从车上摔下受伤,应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2023-07-04
    52人看过
  • 施工现场安全由谁来负责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安全,是人类的本能欲望。中国人一向以安心、安身为基本人生观,并以居安思危的态度促其实现。因而视安全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社会的进步,人类生活方式愈趋复杂,可能危害身体
    2023-07-23
    374人看过
  • 公司出了刑事责任由谁来负责
    单位也是某些罪名的犯罪主体,公司刑事犯罪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人假借公司名义进行的犯罪由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无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校园欺凌由谁来负责赔偿责任?校内学生欺凌事件,有的事件可能是小打小闹,但也有严重的,比如将欺凌的学生暴力殴打,脱衣录视频等行为,严重侵害学生的人格和身体健康,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校园欺凌的事件只要你到网上随意一搜就能得到很多结果,其行为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谈及赔偿问题,那首先要解决的归责问题。一般来说,侵害一方必须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另外,学校如果没有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网络行为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按照合理的程序提供服务,对侵权信息及时地进行了处理,那么就需要按照其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确定了由谁来赔偿后,之后就是赔偿数额的认定,因
    2023-07-31
    457人看过
  •  员工宿舍自杀事件:责任谁来负?
    该内容讲述了一个员工在工厂宿舍内自杀身亡的情况。虽然自杀不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定义,但公司仍需赔偿丧葬费用。同时,自杀的员工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也不能给予慰问金。员工在工厂宿舍内自杀身亡,虽不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定义,但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丧葬费用。1、工作在宿舍跳楼自杀,工厂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2、自杀的,也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如果单位比较负责任,也可以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慰问金,但不是赔偿金: 宿 舍 自 杀 员 工 , 工 厂 如 何 处 理 赔 偿 问 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果员工因工作压力、心理问题等无法承受,选择自杀,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1.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合法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
    2023-09-11
    9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给工人带来人身伤害应该由谁来负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知,帮工人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除外。 同时,致
    • 因车辆失控发生的该由谁来负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失控车车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错,雇员也承担一定责任
    • 快递丢失该由谁负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快递由物业代签收后,丢失的,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 人员工伤由谁来赔偿,谁负责,工伤有哪些费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1
      发生工伤,由保险和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工伤的相关待遇为《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 仓库丢失东西由谁来负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几个人都有钥匙,则丢失东西的责任肯定不能简单地判断由仓管员承担。r在多人都有钥匙的情况下,除非证明仓管员存在失职或者过失,才能由仓管员承担责任。r例如:在仓管员上班期间,因失职导致货物遗失的;即使非上班期间,因仓管员的原因,货物遗失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