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44:12 293 人看过

关于行政的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进行要求的呢?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五条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
    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概念和种类(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概念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以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2)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种类①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对行政
    2023-03-03
    2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不受案范围
    抽象行政行为
    1、国家行为,比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国防、外交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行为,既然不是行政行为,那么即使这些行为给公民、组织等造成损害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法院审查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2、抽象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或者事件做出的行为,这种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会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所以即使是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3、内部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等,工作人员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为在《公务员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可以提出复核或者申诉,也就是说公务员已经有了特殊的救济途径,所以就不能进行诉讼了。4、行政调解行为与仲裁行为。行政调解、
    2023-02-11
    4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9、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0、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3-11
    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关系是什么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关系是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前者是行政性的,后者是司法性的,它们的程序、方式、法律后果存在着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3-06
    2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是怎么确定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诉讼;以及认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诉讼等。一、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提起诉讼吗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可以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2023-02-28
    323人看过
  • 哪些是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案件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
    2023-02-18
    38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
    • 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
    • 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4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同时,这个范围决定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了受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范围,也决定了行政最终裁决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