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3:30:08 186 人看过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每天12元)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达到伤残的才考虑。由于是来自个人对你的损害,以往一般规定的标准,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具体能赔偿多少,按上述依据及参数结合责任认定的比例计算。另外,该案事实清楚,不委托律师也应当没有问题。关于责任认定,已经超过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复审的时间,以很难改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探讨事故损失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无伤亡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事故中交通费赔偿(一)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
    2023-07-16
    372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退还。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一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多年,突然在下班必经途中被机动车伤害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一级伤残,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在机动车方。请问:该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及其抢救治疗费、出院后的康复护理费等,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或是该职工工作单位支付,还是由肇事机动车主的单位支付?现三方互相推委,该怎么办?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2023-07-07
    10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等因素。其中,机动车驾驶方是否过失及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后果是否有过错是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身份、社会地位等因素也需要考虑。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也需要考虑。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包括:1.责任归属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如果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并且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那么驾驶方的责任可以被免除。另外,如果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
    2023-11-20
    1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篇>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调解的,应当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参加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具有可撤销情形或
    2023-06-03
    3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朱某系本案受害人薛某某之夫,原告朱某某、系受害人薛某某之子,属于受害人薛某某的近亲属。2007年9月5日8时,贺某驾驶被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渝C19240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至北碚区**集团北碚总站,该车乘客薛某某下车后从车辆行李箱取出行李时,被甘某某驾驶的被告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以下简称"**集团北碚总站")渝B71325力帆客车碾压,薛某某当场死亡。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北碚区支队公交(2007)第0028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渝B71325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集团北碚总站",其驾驶员甘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渝C19240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分公司",其驾驶员贺
    2023-06-19
    1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解答:维权关键在于证据和程序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受害者和肇事者将按照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受害者和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受害者和肇事者将按照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责任分担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的确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到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
    2023-08-28
    9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问题(2024)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一般是当事人收集好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事故交通赔偿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8
      在确立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前提下,考虑过失相抵原则、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合理界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一般可按照以下原则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以下回复供您参考,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来承担;2、事故车辆的投保情况以及保险种类并注意是否还在保险期限内;3、保留好有关的费用(医疗费、交通费、修车费等等)的证据资料原件;4、注意车辆的车主情况(个人、法人,是名义上的车主还是实际车主、是否存在挂靠关系等等)以便确定赔偿的主体及身份;5、注意调查了解必要的时候要做好财产的保全工作以利于以
    • 关于旅游问题交通事故答辩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2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
    • 问题在于事故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报警,交警划分责任,按责任要求赔偿,起诉车主、司机、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