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配套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
1.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单行法规,以每个单行的行政法规作为调整安全生产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的单行法规应包括:一是涉及全局性的基本准则,如《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二是明确具体的安监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协调协作方面的法规;三是制定安监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法规;四是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具体管理方面的法规;五是制定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具体法规;六是制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方面的法规;七是制定事故的赔偿,赔偿办法和赔偿标准的法规;八是制定安监行政执法的服装配制,警示标志标识,执法装备及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法规。
2.有关部委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则和操作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机关,应由国家安监总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并对国家和相关部委制定的行业标准、技术规则和操作规程进行搜集、整理、汇编成册,发至各级安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人手一本。
3.制定地方性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各地区可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由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为适应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制定和完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
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
1.尽快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乡(镇)、
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改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薄弱状况。
2.组建安全生产警察机构,县级成立警察分局,按乡(镇)或片区管辖范围设立派出机构,列入行政体制,公安编制,干警序列,经费由财政预算。其理由有三:其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综合性、全方位、全程系统的行政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宽、人员广,具有综合性、多面性、复杂性的特点。其二,安全生产违法事件带有治安的刑事案件的性质,组建安全生产警察机构,更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其三,在处置排除重大隐患时,对三违人员更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3.建设一只坚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和品德素质;二是要有很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四是要有执法魄力,正直公道,敢于碰硬,秉公执法;五是要的吃苦意志和献身精神;六是要有健康的身体,强壮的体质。
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
1.切实解决好办公场所,添置、更新办公设施,保障正常办公需要。
2.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经费,确保安监工作顺利开展。
3.切实解决交通、通讯工具的微机信息网络等配套建设,确保信息灵、出警快、压事故、减伤亡、降损失。
4.配制行政执法服装,配备必需的械具和武器,确立警示标志,确保安监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5.实行安监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和增加工资比例,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6.实行人员考试考核入伍,上岗培训和亮证执法制度,确保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完善安监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执法程序。
8.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专项表彰大会,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宣传事迹,增强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安监行政执法的政治地位。
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有序执法
1.推行安监行政执法责任制。要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形式明确具体的执法主体(包
括交办、协办单位),执法范围、权限、执法程序,执法原则,执法目标和任务,执法责任,奖惩制度等,保障《安全生产法》的正确实施。
2.实行评议考核制度。季度、半年、年度都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监行政执
法相对人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当面评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否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并由参评人员投票打分,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利改善安监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
3.坚持行政复议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督促和推进安监执法的有序进行。
4.建议完善罚缴分离制度,杜绝安监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只有解决了上述问题,才能有效地从法制、机制、体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制度,促进合法、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的形成。同时,必须始终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规范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骤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快速实施,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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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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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的认定依据?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8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依据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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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应当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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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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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案件调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几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进行案件调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记载时间、地点、询问和检查情况,并由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要求补正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或者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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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应当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