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由谁来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8:22:42 402 人看过

工伤事故报告可以由伤者职工写,然后由公司签字盖章,也可以由目击者写,由目击者签字按手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材料缺一不可,不然不会受理。

一、工伤证言证词是必须要有的吗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工伤事故呢?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单位还应当积极配合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报告怎么写才能确认工伤
    ​一、工伤事故报告怎么写才能确认工伤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所有的工伤证据就此落实,不产生新的问题。有专门的工伤事故申报表,格式是固定的。1、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地点(岗位);2、证人;3、当日救治医院及转院(指定医院)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也须具备上述材料。切记:你的住院情况。也就是通常说的复印病历只能到医院复印一次,不能复印第二次,因此,各项病历、检查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须自己进行复印留底。不过,这些事情是由你所在的单位负责的,不需你去办理。一般是由你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然后由公司填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交予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请工伤待遇。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
    2023-04-22
    129人看过
  • 尸检报告出来由谁领取
    受害人家属。各地做法并不统一,但公安机关一般都会通知受害人家属告知检验情况,如不给原件,可以要求复印一份。等到了法院可以看全部案卷材料的。能通知的应该通知,并且要签字,但是通知不到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签,也可以解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对于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尸检的作用1、是最客观、迅速的动物疾病诊断方法之一。通过剖检可方便、直接客观见到脏器的变化。故此法为
    2023-06-01
    489人看过
  • 谁来判定工伤事故?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要去哪个部门申请申请工伤鉴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023-07-08
    6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由谁上报
    一、工程质量事故由谁上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2023-06-07
    229人看过
  • 工伤事故报告书怎么写?有什么用?
    要书写工伤事故报告书,首先需要了解我国对于工伤是如何定义,工伤的主要分类和认定原则是怎样的。确定好了工伤的类型,有助于工伤事故报告书的书写。一、什么是工伤事故(一)工伤的定义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的分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如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同时,工伤按受伤程度,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轻伤、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按致伤因素,可分为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
    2023-06-04
    382人看过
  • 员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由谁来赔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发生工伤谁担责下岗职工再就业发生工伤的责任是: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被借调期间工伤应由谁
    2023-03-19
    306人看过
  • 电力工伤事故由谁调查
    一、电力工伤事故由谁调查电力设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应由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同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做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认定的责任进行追责。涉及工伤的,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都应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另外,如果职工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依法取得的,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无须再次调查核实。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要负责举证。二、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三、工伤认定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2023-06-07
    90人看过
  • 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谁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保证。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职能,是公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二、监事会的组成如何《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
    2023-06-15
    170人看过
  • 责任归属:工地事故由谁来负责?
    在工地上雇用挖掘机人员的,若挖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导致他人受伤的,则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自己受到人身损害的,则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因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工地上出现工伤谁负责?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此外,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
    2023-08-06
    282人看过
  • 谁来报案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一、医疗事故认定后钱怎么赔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整容失败了医院要怎么赔偿如果整容失败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023-06-23
    227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工伤责任"
    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了,单位要赔偿,不够等级也赔偿。职工不是工伤的,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是不是工伤,谁说是才是?给读者诸君出个选择题:东莞某电子厂李某,任主管,曾因工作批评过保安张某,一天中午,张某见李某在工厂食堂吃饭,遂用铁棒将其打死。张某被判刑不在话下,问题是,李某在工厂食堂被打死,是不是工伤?是?还是不是?请回答。问题看上去很简单吧?但在两级劳动仲裁部门和两级法院,“是”和“不是”已经来回折腾几遍了———我们假定并愿意相信这只涉及法律上的技术问题,而不涉及其他(昨日广州日报)。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有首歌是这样唱的:“故事里有好人也有坏人,故事里有好事也有坏事;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
    2023-07-12
    275人看过
  • 工伤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
    一、工伤伤残津贴由谁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规定,职工因工受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本人工资的90%到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工资70%至60%支付每月伤残津贴,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致残5-10级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职工的待遇补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
    2023-02-28
    367人看过
  • 报告:代理法律后果由谁来承担?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交易安全。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谁承担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受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
    2023-07-11
    385人看过
  • 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由谁来承担
    施工单位或施工者。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受害人来说,您和厂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2023-06-18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自费的工伤费由谁来报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12
      工伤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
    • 尸检报告出来由谁领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第二百条对于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 职工死亡该由谁来申报工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死亡,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
    • 工伤申报一般由谁来负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破产清算报告由谁书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破产清算报告由清算组书写的,而根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清算组的组成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设立,由公司股东或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另一种是指定清算,由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上述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