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动物学家在澳洲的巴克利草原研究狼群时发现,每个狼群都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它们的活动半径大约是1.5公里。当他把3个狼群的活动圈微缩在图纸上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3个圆圈是交叉的。也就是说,这些狼群在划分地盘时,留有一个公共区域。通过对交叉圆现象的进一步研究,这位动物学家发现,群体动物的活动图处于交叉状态时,它们的繁衍能力最强,相互之间的厮杀最少,因为相交部分为它们提供了杂交的可能性,不相交部分又使它们保存了自己的个性和特色。如果活动圈重合或相离,则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要么因重合而不断厮杀,要么因相离而种族退化。
我国金融市场很快就要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我们叫喊了多年狼来了之后,外国的银狼真的要蜂拥而来了。在开放条件下的同一金融市场环境下中,中外资银行最佳均衡生存态势该如何协调?我们可以从交叉圆理论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在外资银行大量进入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划定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各自的业务范围或业务领地,并使中外资银行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互不干扰的隔离状态,则对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发展都未必是好事。对外资银行来说,业务活动圈的划定及其与中国银行机构业务圈的隔离,将使其在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拓展空间受到限制,不利于其充分利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不断增加的业务机遇。对于中资银行来说,业务活动圈的隔绝虽然排除了与金融实力和业务技术占优势的外资银行的竞争,但对中资银行的长远发展也是弊多利少:缺乏强劲竞争对手的结果可能导致中资银行失去紧迫感,从而导致自身肌体免疫力和抵抗力的减退;它使中资银行难以近距离地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融资技术和业务技巧,实现自身金融技术的升级;活动圈的隔绝使中资银行难以借助与外资银行的并购重组、参股控股等获得杂交优势,易导致国内银行种群的退化。
其次,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业务领域、业务品种、经营方式等方面也不能完全重合。如果不同银行间业务经营的各个方面是完全重合的,就会造成这些银行为了争夺有限的金融资源而进行残酷的相互竞争,这种竞争甚至会激烈到不择手段的程度。银行间的这种残酷厮杀和无序竞争,不仅会伤及银行自身,而且也会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
此外,不同银行在业务范围、业务品种、活动领域、经营方式等方面既相互交叠,又各具特色的结果必然是: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活动圈的交叉部分,既使两大银行群之间可以保持适度的竞争,以便提高不同银行群体的经营效率,又使它们能够通过竞争、并购、参股、控股、移植等途径,实现相互间的优势互补。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活动圈不相交的部分,可以使不同银行群体继续保持各自业务经营的独有特色,这些特色是其他银行群体不可复制和不可模仿的,代表着不同银行群体的核心竞争力。
面对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和竞争,一方面,中资银行应将这种竞争作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中资银行也必须着力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始终保持自己独有和不可模仿的特色。做到了这一点,我国银行就可以在错综复杂、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中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摘自2006年9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
外国银行分行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
221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483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是那些?
416人看过
-
中外合资商业银行适用商业银行法吗
305人看过
-
物业管理公司按服务范围如何划分
425人看过
-
外资保险公司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业务地域范围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102人看过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
外国银行的业务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提供保管箱服
-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经营范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
-
经营范围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4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
-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经营范围是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
-
银行对外币业务经营范围的确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1年以上;(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期限自外国银行分行设立之日起计算。外国银行的1家分行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该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