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与法律法规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43:51 378 人看过

外商直接投资是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中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中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中国直接投资的行为。相关法令有《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促进法实施规则》,《外商投资及技术引进相关规定》等等。

次贷危机不可怕外商直接投资方向正确

中国已经连续10多年蝉联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最大东道国,目前社会上对外商直接投资多有抨击。实事求是地说,30年来,外资对中国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影响有好有坏。好的一方面主要是弥补了我们的资本和外汇缺口,打开了国人眼界,引领了学习西方的潮流,接受了更多的商业意识、效率意识。坏的一方面有以下几点:血汗工厂和环境破坏;部分产业被外资垄断;腐朽生活方式卷土重来;盲目**思维泛滥;腐败和**利益集团形成并壮大。作为一个强烈的经济民族主义者,我对外资的上述负面作用高度警惕;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成为我国利用外资主导方式均有其历史必然性,我们所要做的不应该是反对利用外资,而是要善于驾驭外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需要利用外资为自己的经济建设所用。新中国的缔造者们无论是在为红色根据地生存而战之际,还是在逐鹿中原大局已定、以胜利者的姿态准备着手建设这个国家时,他们对对外经贸都持有开放态度,希望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尽可能广泛地利用国内外资源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他们反对的是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外国商品和外资控制,但支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利用外资。从毛泽东1936年与斯-诺的谈话,到中共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的“工业问题”一节中毛泽东同志就引进外资专门作的一段论述,都体现出了这一点。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经济开放度较低,并不符合我国意愿,而是**集团、国民党军队和后来苏联集团封锁所致。但即使在1950年代遭受西方重重封锁之时,除了较大规模利用苏联贷款以及与苏联东欧国家建立数家合资公司之外,我国领导层仍力图利用西方资本。1960年代初至1970年代末,我国利用出口信贷和延期付款方式从日本和西欧国家引进冶金、石化、机械、电子、轻工等技术设备,共签订合同300多项,成交金额100多亿美元。

利用外资方式的变化也有迹可循。由于旧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昔日丧权辱国条约的“原罪”下问世和发展的,普遍享有治外法权和市场垄断权力,甚至深深卷入中国国内政治,令国民痛心疾首;加之当时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程度远远不如今日,新中国问世之初,利用外资的重心必然转向借用贷款。而当中苏交恶、**晓夫逼债给当时中国的经济困难雪上加霜之后,受到深刻教训的中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历史背景下选择了“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发展道路,并实施多年。改革开放以来,延续了此前利用外资以外债为主的历史惯性,加之受限于管理经验和能力,在1991年之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一直以外债为主,包括外国政府和进出口银行信贷、国际多边经济组织信贷等官方、半官方信贷,也包括商业性贷款和债券融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法律概念分析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
    2023-07-17
    465人看过
  • 简析法律顾问的概念、分类与作用
    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均充分认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聘请大量的企业法律顾问为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大到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和管理决策,小到公司文挡管理,都要需要法律顾问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律师和会计师成为公司的左肩右膀。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有企业法律顾问(属公司员工)800多人、总部保持80-100人,埃克森-莫比尔公司有法律顾问700余人、总部17人,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全球有法律顾问400余人,法国埃尔夫石油公司在全球有500余名法律顾问,波音公司的法律顾问232人、占波音公司高管人员的46%。这些大公司的法律顾问的职责就是为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帮助预防、控制和避免公司的法律风险,并帮助公司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可能是这些大公司得以快速、持久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相反的是,因中国的律师制度起步较慢,法律顾问的作用也未被得到充分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律师就
    2023-06-09
    487人看过
  • 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对外贸易――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选取1983―2000年间我国FDI与GDP、进出口总额T的时间序列资料,描绘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的运行轨迹,对FDI与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的关系作了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并实际测算了FDI对我国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的贡献。本文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的贡献是显著的,但是笔者也发现FDI/GDP的值从1994年就开始下降,FDI/T的值从1994年开始停滞不前并从1998年开始急剧下降,这说明由于我国实际利率水平及宏观经济环境、亚洲金融危机、美国经济衰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FDI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的贡献自1994年以来有所下降。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FDI)经济增长进出口总额(T)一、引言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主要发达国家的资本国际间流动就有了相当的发展,但是发展比较缓慢。战后,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尤其是60年代后第三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发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外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互补性
    [摘要]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是我国经济转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两个重要手段。然而学术上对其研究要么局限于直接投资的研究,要么局限于间接投资的研究,而对从两者关系的角度研究的则未见也。本文分析了二者的互补性,发现两者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提出二者并举的政策建议。[关健词]外商直接投资;外商间接投资;互补性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
    2023-06-05
    499人看过
  • 外国直接投资知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吸引了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国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专利是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衡量技术创新和技术水平的基本指标。那么,我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在带来资本的同时是否带来专利申请的增加?我国是否吸收和消化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也就是说,FDI在中国的知识溢出效应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1992-2005年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为基础,以国内专利申请为因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DI)、科技人员,以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和人均GDP为自变量,通过SAS软件进行回归检验。然后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从国家层面看,90年代初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但只带来了较低水平的知识溢出;到
    2023-05-07
    160人看过
  • 外商直接投资的定义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外国直接投资的定义是什么?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在国外注册的企业)按照我国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现金、实物等方式在我省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技术等,对经济企业使用或者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向境外借款的资金。外商投资促进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国投资。本法所称外国投资,是指外国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外国投资者收购股份、股权,(三)外国投资者
    2023-05-07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直接损失的法律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
      直接损失的法律概念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的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是指到立案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仍计算为直接经济损失,在量纪时可作为从轻的情节考虑。
    • 直接损失的法律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2
      直接损失的法律概念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的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是指到立案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仍计算为直接经济损失,在量纪时可作为从轻的情节考虑。
    • 什么是外国直接投资?外国直接投资就是整个都是外资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你指的是外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外资全资子公司了。
    •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4
      为促进和便利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规范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 终止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概念分析与适用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终止,在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从立法文义上可以明确说明,劳动合同期满属于自然终止,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属于事实终止。一般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在实务上可以是: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而工作任务结束就产生了终止条件等。在民法上,这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当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候行为就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