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债权的措施包括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被保全债权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债权。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债权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债权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
(二)合理确定申请债权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债权状况,扩大保全债权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债权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
(三)督促人民法院确保债权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债权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债权而逃债,确保申请债权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债权,认真造具清单。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已冻结的款项要按法律规定及时申请续保冻结等。毕宗保
(四)采取诉前债权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债权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债权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债权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债权保全措施。
(五)针对不同的被保全债权,采取相应的债权保全措施。债权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债权人在申请债权保全措施时,应当针对动产或不动产等具体债权的性质、属性等,采取相适应的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财产保全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可以吗?
261人看过
-
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全合同债权
22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哪申请
299人看过
-
财产保全风险预防措施有哪些可以采取
449人看过
-
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315人看过
-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债权证的管理
255人看过
债权保全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出现风险时,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和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 更多>
-
哪些债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二审保全措施可以采取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自行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委托一审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
-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遇到财产保全纠纷, 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法律措施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供电企业应当制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处置危及用电人权益和电力设施安全的紧急情况。遭遇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立即报告当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一)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二)立即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三)组织应急电力供应,保证重要单位用电;(四)其他恢复电力正常供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