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数第一却称第一金山毒霸虚假宣传引连锁反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54:32 402 人看过

因认为金山毒霸在宣传中将取得的国际软件评测名次“倒数第一”虚报成“第一”涉嫌虚假宣传,“职业打假人”王海上个月将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起诉。结果,王海的诉讼引发了连锁效应,在校大学生小赵也以相同理由再次将金山公司起诉,双倍索赔。记者7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赵起诉称,金山毒霸官方网站等介绍该软件“100%可信与病毒文件识别率”、“免疫所有病毒使杀软失效办法”、“国内首家9次斩获vb100国际权威认证”、“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国际权威av-c扫描速递世界第一”,她看到宣传介绍后,购买了一套金山毒霸软件。

上月24日,小赵看到了王海起诉金山毒霸的消息,认为自己也受到了欺诈。小赵在诉状中列举了她认为金山毒霸的欺诈行为。比如,金山公司称金山毒霸在av-c国际评测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而实际上av-c国际认证官网的2010年2月的评测报告结果显示,金山毒霸的病毒检测率仅为81.8%,是参与检测的20款产品中的倒数第一,而漏报率和误报率却是正数第一和第二。“怎么可能做到‘100%识别率’、‘100%可信与病毒文件识别率’、‘免疫所有病毒使杀软失效办法’?”

在王海起诉后,金山公司曾作出回应,对金山毒霸av-c国际测试结果做出说明。由于工作人员笔误,遗漏了一个“速”字,实际应为“从数次通过国际权威的vb100认证,到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速率全球第一……”

但是这样的回应并不能令小赵满意,她认为金山公司没有拿出负责的态度,而是用100%等决定用语宣传金山毒霸是欺骗了消费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假宣传相关文章
  • 北京第三批“非遗”项目评审严打虚假宣传
    针对媒体“非遗”“商品化”、申报“企业化”的质疑———轰轰烈烈的“文化遗产日”刚过,北京市文化局非遗处和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又启动了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的评审,昨天,经过5个组别40多位专家连续3天的辛勤工作,130多个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即将结束。由于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前后,一些媒体对于近几年“非遗”保护的做法和效果提出了质疑,认为“物质化”、“商品化”、“企业化”等倾向正侵袭着这项关乎一项传统文化传承的事业,对此,北京市文化局非遗处处长千容表示,“虽然这样的说法有片面的地方,但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因此我们在此次市级‘非遗’项目的评审中将坚持宁严勿宽的原则。”至于“非遗”“商品化”、申报“企业化”的倾向,起因是2006年,某饮料进入了国家级“非遗”名录,今年3月,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数据表明,去年一年,这种饮料的销售增速超过了60%以上。正是这种火箭般的助
    2023-06-08
    313人看过
  • 第一次吸毒派出所传唤吗
    第一次吸毒派出所传唤。吸毒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2024-04-23
    198人看过
  • 虚假宣传和交易欺骗一样吗?
    虚假宣传和交易欺骗不一样。两者强调的重点不同,虚假宣传强调的是宣传,而欺骗性交易侧重的是交易的过程,或者说两者在商业行为过程中的顺序不同,虚假宣传在前,交易在后。一般情况下,虚假宣传定罪较低,因为虚假宣传不等于已造成严重后果,算是违章,而欺骗性交易属于违法,另外,欺骗性一般涉及到金融犯罪,罪过较大。虚假宣传和交易欺骗一样吗?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2022-06-14
    391人看过
  • 天津一公司虚假宣传被罚5万,虚假宣传怎么认定及处罚
    一、天津一公司虚假宣传被罚5万近日,天津一家公司因宣传其销售的大米具有降糖控糖等功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款50000元。经查,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当事人通过电话推广和宣讲会宣传其销售的淇糖米大米的过程中,向消费者宣传淇糖米大米具有降糖控糖等功效。对于上述产品的实际功效,当事人主要采用对客户食用淇糖米大米后测量血糖数据的跟踪调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当事人使用淇糖米大米成分含量及各类成分理论功能作为淇糖米大米功效进行宣传。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两份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科学依据的证明材料,当事人仅向执法人员提交一份会员反馈记录案例和淇糖米大米相关检测数据,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宣传内容真实性。二、虚假宣传怎么认定及处罚虚假宣传认定: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
    2023-06-07
    213人看过
  • 商品房虚假宣传可以假一赔三吗
    一、商品房虚假宣传可以假一赔三吗敬请您亲自携带身份证件以及与房屋购买相关的所有协议,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在顺利完成了登记流程后,我们将秉承严谨而负责的态度,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次房产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核。待审批程序圆满结束,我们便会向阁下发送通知,告知您可以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明确列出办理过程中所必需的各项材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二、雄安私下买卖房子怎么样若该虚假宣传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提供,以期吸引更多潜在购房客户,那么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选择退房。通常来说,当当事人在签订合约过程中存在刻
    2024-04-17
    175人看过
  • “京城超市投毒敲诈第一案”一审宣判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去年先后在河北、天津、北京制造了13起“超市投毒”案,并以投毒为名对超市进行敲诈的尹刚,今天上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2个月。从200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间,尹刚共实施敲诈勒索行为12起,累计金额人民币2.2万元,其实际得款人民币1100元。尹刚每次作案基本都采用一种方式:将含有农药“氧化乐果”和“呋喃丹”成分的注射器及声称已在超市所售食品内投毒的恐吓信放在商场超市存包处,以此要挟超市向“李洋”(其伪造的身份证)的账户内存款。其中,从11月12日至11月15日间,尹刚先后勒索北京多家超市。为了保证消费者安全,所有被敲诈的超市都在第一时间将所有上架食品撤下检查,所造成的损失超过数百万元人民币。11月15日至16日,庄胜崇光百货商场配合警方先后两次向尹刚提供的建设银行卡内存入人民币1100元。11月16日,尹刚被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刚以
    2023-06-11
    303人看过
  • 三亚“限购令”出台或引发连锁反应
    3月5日,三亚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亚市“限购”细则,通过售房条件限制、收缩政策等方面在主城区采取严厉措施遏制投机性购房。三亚外地居民“限购”1套住房,将加强市场监管《通知》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中进行明确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在税收政策方面,三亚此次调整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居民家
    2023-06-10
    99人看过
  • 直播带货时虚假宣传第三方平台有无责任
    一、直播带货时虚假宣传第三方平台有无责任在消费者面前,电商和具体商户共同承担着“经营者”的角色,如果平台明知假货而提供网络服务的,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二、网上买到假货能否要求电商平台赔偿消费者消费时遇到欺诈行为的,原则上应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但去年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网
    2023-06-19
    309人看过
  • 引人误解虚假宣传有哪些情况
    “引人误解”的行为,包括三种情况,即“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和“以未定论的事实引人误解的宣传”。实践中,在考察虚假宣传和引人误解两个要件时,通常从手段和结果两个方面确定,有时会更侧重对结果的考察,即不仅以宣传内容的真实与否来确定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而且从“引人误解”的角度来考量后果,因此判断的标准是弹性的。首先,“引人误解”中对“人”的认定。商品宣传的受众方是消费者,因此,这里的“人”即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理解宣传内容,而不能根据宣传者在宣传时的理解及主观意向来衡量。这里的“消费者”是指按照交易观念,通常可能成为消费该商品的人,其划定范围也会根据消费内容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即是一般的消费者;对于专业性商品,则要根据的是专业人士的普通注意力进行判断。关于“误解”的产生应以一般人的理解为基准。这种“理解”会因为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是否受过专业教育、对某些
    2023-05-01
    376人看过
  • 矿泉水宣称抗霾止咳虚假宣传赔偿3倍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商家因虚假宣传被判3倍赔偿的案件。2014年5月,田先生以70.07元的单价从天猫商城XX旗舰店购买了XX牌肺泉矿泉水(喷雾装)100瓶,共支付7007元。田先生诉称,被告网页介绍该矿泉水是世界上最有治疗力量的奇药,可以有效抵御PM2.5对肺部的危害、预防流感,具有洗肺、清咽、洗鼻喉、净化上呼吸道、止咳、化痰等功效。田先生称其口服、外用,均无宣传效果。经查询才得知,该商品属于食品。为此,他以欺诈为由,将矿泉水销售公司诉至法院,索3倍赔偿21021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属食品范畴,我国法律规定,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而YY公司在涉案产品宣传中使用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并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治疗作用,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YY公司3倍赔偿田先生21021元。
    2023-04-24
    82人看过
  • 虚假宣传纠纷
    虚假宣传
    【释义】所谓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管辖】对于虚假宣传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
    2023-06-14
    75人看过
  • 虚假医疗宣传
    计划生育
    一、虚假医疗宣传陷阱1、两性疾病成虚假宣传重灾区在听到自己患有男科、妇科特别是性传播疾病时,一些患者羞于到大医院看病,而选择民营医院。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延年说,有些不正规的民营医院,在治疗疾病尤其是生殖系统疾病时,喜欢夸大病情,打擦边球,用似是而非的语言描述病情,加重患者心理负担,增加患者治疗费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皮肤科主治医生谢新元说,以尖锐湿疣这种疾病为例,有些不正规医院除了将患者所患其他疾病诊断为尖锐湿疣外,还会告诉患者这种疾病易复发,要通过各种光照、高科技手段持续跟踪治疗。实际上,尖锐湿疣在规范治疗后,通常患者3至6个月不复发,即被视为痊愈,无需过度治疗。2、体检必有病,且病得很重不久前,24岁的广州白领小瑶到一家正做推广活动的专科医院做了体检。哪料到医院检查出我患有宫颈糜烂,当天就上药冲洗做了红光治疗。记者在小瑶提供的检查报告上看到,检验结果文字显示宫颈2度糜烂,并
    2023-06-08
    265人看过
  • 涉及虚假宣传案件被判数年
    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加处或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的宣传,构成虚假广告罪,则其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虚假宣传的界定按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虚假宣传是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通常也称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分为两类:一类是虚假宣传,一类是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内容与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不符。如将非获奖产品宣传为获奖产品。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如某家具店的广告称本店销售意大利聚酯漆家具,消费者一般理解为
    2023-07-07
    360人看过
  • 虚假宣传荣誉称号是违反《广告法》还是不正当竞争
    网络在成为交流平台的同时,也为企业宣传提供了新的空间,一些企业在介绍信誉、规模、产品性能等方面涉嫌虚假宣传。在专项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如何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净化第四媒体,是摆在工商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近日,江苏省兴化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该市某不锈钢公司委托网络公司设计制作了一个企业网站,网页上有资信等级三A级泰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两张照片,而事实上该公司并未取得这两项荣誉称号。针对此案的处理,执法人员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锈钢公司利用网络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第九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之规定,应定性为虚假广告。可以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不锈钢公司并没
    2023-04-24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欺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宣传指的是商家在商业经营的活动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形式或者是方法对商品或者是对服务做出了与宣传的有关信息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从而误导了消费者或者是客户做出的行为。这种就是虚假宣传。... 更多>

    #虚假宣传
    相关咨询
    • 虚假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9
      属于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 虚假宣传怎么处罚,虚假宣传怎么赔偿,虚假宣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
    • 一个虚假宣传怎么解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年5—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八部门将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
    • 如何看待商家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
    • 如何认定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