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项目征地审批具体操作步骤:
(一)测量划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用地单位要求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测量划界,确定土地利用范围和面积。(2)调整规划(到县国土资源局)
对已确定的用地项目,国土资源局应当审查用地规划,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照要求调整用地规划。(三)土地利用预审(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土地利用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土地使用预审申请表;
2。预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等);
3。勘察定界技术报告;
4,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明土地利用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8,法人授权书。(四)项目审批(省、市发改委、县规划局)
属于省级项目的用地项目,省发改委、市发改委、县规划局。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覆盖层报告、水土保持规划、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和城建、旅游、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由土地使用者出具。
(5)编制土地利用报告报省政府批准(报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
统一征地中心对完成勘测定界的土地利用项目进行复核,调整规划和项目审批,乡、政府牵头召开村民集体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落实补充耕地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审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编制用地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六)经批准的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到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中心办理)
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由项目用地单位向省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经批准的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7)办理用地手续、供应土地的用地单位,在缴纳相关税费后,持土地审批、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单位办理用地手续,正式供应土地。
-
什么是征地程序的审批权限
81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程序的审批权限
384人看过
-
江华县的征地审批程序是什么
61人看过
-
征地审批程序
381人看过
-
征地审批程序
225人看过
-
征地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240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农村土地征用审批的程序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5【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农村土地征用,必须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年度规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首先要咨询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单位审核,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09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7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
-
农村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3【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