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处理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5:01:09 438 人看过

1、法定义务原则。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

3、调解原则。

4、加强精神赡养原则。

一、什么条件解除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义务是每个成年子女对年老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之一,是不可以解除的,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孰轻孰重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很重要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没有轻重之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谓抚养义务,是指一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无条件抚养义务,不论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也无论其自身或子女的经济情况如何,均应承担并充分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即父母应向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经济条件,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充分照料。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与父母对子女无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三、不赡养父母应该如何起诉

不赡养父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或判决,也可以向私人组织申请调解。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依法有赡养义务的老人子女和其他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子女不赡养老人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孩子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起诉不赡养自己的一个或多个孩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法院能处理吗
    法院能处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2023-06-12
    196人看过
  • 什么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一、什么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
    2023-09-02
    239人看过
  • 吴川法院成功调解一件赡养纠纷的民事案
    吴川法院注重查明事实,查找纠纷形成的症结,对症下药,成功调解一件赡养纠纷的民事案。该院最近受理了一件老母亲诉儿子的赡养纠纷民事案。老母亲只有一子,对其子宠爱有加,儿子成家后却对老母亲不闻不问,老母亲愤而起诉儿子。儿子是生意人,很要面子。审判人员找他谈话时发现,他很害怕公开开庭审理,害怕被法院判决。原因是怕被太多人知道他不赡养母亲,背上不孝的骂名,没有脸面。审判法官对症下药,邀请当地妇联派员作为陪审员参加该案的审理,由妇联的女同志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而法院则通过原、被告的邻居了解该案的背景和原因,并多次深入到原、被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了解该案纠纷的原因及被告的经济收入情况。从中得知,该案纠纷的原因是由于被告做生意有钱后常参与赌博,而老母亲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报当地派出所要求捉其儿子。为此,做儿子的怀恨在心,拒绝赡养母亲。掌握纠纷形成的症结后,法官邀请当地派出
    2023-04-23
    18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抚养权纠纷时遵循哪些原则?
    涉外抚养权纠纷案件可以由中国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四种:一、原告是中国人,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二、原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三、被告是中国人,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四、被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诉讼。涉外抚养权纠纷中国案件有哪些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是一般确定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2023-07-12
    240人看过
  • 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主要是因一方就业或者谋生能力暂时、长时间或者长久的丧失,或者因疾病等原因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也没有给配偶予生活上的帮助。法院处理夫妻之间的扶养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如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并参照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如当地居民年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是以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主。一、夫妻之间一方有病另一方不管怎么办夫妻之间一方有病另一方不管,可以起诉处理。如果夫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愿意出钱医治的话,那么此时作为患病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想维权,首先要明确知道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对方不依法执行,夫妻一方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二、经济帮助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经济援助应满足以下条件:1、
    2023-03-08
    264人看过
  • 确定赡养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程序
    赡养纠纷管辖地的法院提起法院如何确定:第一,独生子女的,可以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有多个子女的,且多个子女住所地都不在一个辖区内,可以适用“被告就原告”。即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
    2023-06-30
    466人看过
  • 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
    一、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性,侵权之债的权利主体是受害人或近亲属,义务主体是侵权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因此赡养纠纷案件的权利主体是老年人,义务主体是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赡养义务的人。除此之外赡养案件具有人身相关性。与其他财产案件相比赡养案件最大的区别是赡养纠纷具有直接的身份权性,而非其他基于债产生的权利。2.数额的可变更性。随时时间的推移,在被赡养人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形下,比如被赡养人生病,物价上涨等因素出现,可以要求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增加赡养费的要求。3.时间的久远性。赡养纠纷的发生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矛盾尖锐到其他个人、团体都无法解决而使被赡养人请求于救助的最后底线——
    2023-04-29
    232人看过
  • 人民法院信访案件处理办法:原则与要求
    为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增强法官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特制定《人民法院信访案件评查机制》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和流程1.处理方法: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2.处理程序:(一接待工作)1、登记来访情况。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3、答复受理范围。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
    2023-07-16
    212人看过
  • 未赡养老人案件中,如何遵循民法典的取证原则?
    未赡养老人是可以这样取证的: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可以通过给赡养费和经常看望老人的方式履行的,在取证时,可以查明子女是否有给赡养费,还有是否有经常去探望老人,这样就可以知道子女是否有赡养老人了。因此未赡养老人是可以很容易取证的,只要子女没有给赡养费,或者没有经常去看望,就可以直接确定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1、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2023-07-01
    407人看过
  • 关于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
    一、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1、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民法典》未作规定。2、司法实践中一般依照以下原则:(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嫁妆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2023-03-03
    146人看过
  • 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自由的原则是怎样的离婚有哪些原则离婚自由的原则是必须符合法
    2024-01-26
    119人看过
  •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具体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
    2023-02-20
    353人看过
  • 法院审理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
    一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农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乡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对此缺少监管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制度诱因,而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是引起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审理此类案件实事求是地看待上述背景,要考虑到目前城乡界限仍未完全打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一定的封闭性,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目前法律、政策限制集体土地流转是一种现实。二是严格执行法律和相关政策,稳定房屋市场解决纠纷,有法依法处理,暂无规定的可缓解处理。要以有利于妥善解决现有纠纷、有利于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为指导,起到制约行为人谨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
    2023-06-07
    305人看过
  •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此类案件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尊重被害人意愿。办理此类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3.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4.依法及时、有效干预。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一、自诉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23-03-04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抚养费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般会按照定期支付、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用等原则进行审理。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以被抚养人实际需要为主,要结合被抚养人学习、生活及医疗的实际情况判断其必要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的支出,同时兼顾考虑被告的支付能力。要平衡各个子女的需要,妥善处理。
    •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被告的处理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6
      对于您的情况,要考虑: 一、所说的情形,通常人民法院会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老人赡养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七十二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
    • 人民法院审理抚养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对审理起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7
      1。牵涉到孩子是外籍的情况,是否仍能通过人民法院要求其中籍生父支付抚养费? 可以在生父所在区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2。孩子刚出生能否作亲子鉴定? 3。如其生父拒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不能强制进行,若生父拒绝,只能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父子关系。 4。如法院强制执行了,其生父仍拒付抚育费怎么办? 可以查封银行存款、房屋、汽车等财产,直至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5。如我胜诉,亲子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
    • 赡养纠纷案件的社会原因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1、家庭教育的原因; 2、分家析产不均的原因; 3、将父母拆散供养的原因; 4、婆媳矛盾、兄弟矛盾的原因; 5、子女本身也年老、经济困难的原因; 6、传统思想影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