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权自合同成立时设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1:21:24 363 人看过

是的。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

一、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生效主义指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不需要办理登记,但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小车不过户可以卖给别人吗

小车不过户是可以卖给别人的。出卖小车所订立合同,属于债权行为。小车属于特殊的动产,依据相关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与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小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的登记就是您所指的过户。将小车出卖给别人,只需交付即可完成小车卖给别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

特殊动产已交付即产生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对抗第三人。登记是对抗要件不是生效要件。如果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则成立善意取得。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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