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鉴定会不会取消等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8 15:19:38 153 人看过

一、工伤二次鉴定会不会取消等级

工伤二次鉴定不会取消等级。

1.在工伤鉴定流程中,如果单位或个人对初次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有权在收到结果后的十五天内提出二次伤残鉴定申请。

2.二次伤残鉴定是以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为参考的,其目的在于对初次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3.通常情况下,二次工伤评级鉴定不会取消原有的等级,而是根据复核情况维持、调整或重新确定伤残等级。

因此,工伤二次鉴定不会直接取消等级,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工伤鉴定是什么及等级划分

1.工伤鉴定是指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向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工伤的鉴定申请。

2.鉴定范围涵盖职工受伤后的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限、护理等级以及伤残辅助用具等。

3.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其中第一级到第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五级到第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第七级到第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这些等级划分是依据职工因工致残后,其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的。

三、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步骤

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步骤包括:

1.职工在医疗结束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提交伤残等级评定申请;

2.职工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诊断证明(如住院病历、化验单等)及伤残鉴定审批表格,于每周一、二、三、五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办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专业确认后,缴纳鉴定费用;

4.职工可等待鉴定办每周四定期举办的鉴定会,并在会上公布伤残等级;

5.单位的劳资人员需在鉴定资料登记日起十五天后领取鉴定结果及提交的全部资料。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后的十五天内再次提交伤残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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