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08:15:56 294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一方存在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其他过错行为)。

(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4)另一方没有过错。

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姓名权.姓名.名誉.荣誉.个人自由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人格权利;

2.侵害监护身份权非法剥夺被监护人的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非法使用.对遗体的侵犯.遗骨对死者近亲造成精神损害的;

4.丧失或破坏另一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从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上述范围情形的,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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