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法院裁定和管辖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4:43:26 495 人看过

行政诉讼案的法院裁定管辖一般指由上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管辖制度。《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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