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有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2:34:51 479 人看过

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带来的影响

信息公开不及时,容易给谣言传播留空间。此外,公众会被舆论、谣言所欺骗,造成政府信誉度降低、恐慌等情况。为此要及时公开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获得有效的信息,确保信息群覆盖。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

二、六种情形下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这份司法解释。

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已有相当数量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于案件类型较新,面临许多法律适用问题,亟须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和规范。

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当事人资格、特殊的证据规则、不予公开范围的司法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与适用档案法的关系、裁判方式、针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诉讼的参照适用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形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四)认为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机关拒绝更正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应当主动公开而未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确定为不公开的;

(五)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

(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仅仅说明公开速度慢办事效率低,同时也会影响群众企业及时获取信息。政府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就是为了向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信息公开不及时也就不符合信息公开的原则。有需要了解政府信息的朋友,可以随时浏览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粤政府开"空头支票"将影响政绩公务员失信影响提拔
    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执法人员徇私枉法、医生收红包这些失信行为都要列入信用记录。7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按照《规划》的目标,到2020年,这四个方面的建设将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开空头支票将影响政绩规划要求,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此后,政府若开空头支票将直接影响政绩。规划明确,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明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将实现网上发布。同
    2023-04-24
    352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一、监察与纪检的区别监察与纪检的区别在于:1、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2、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
    2023-06-22
    255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历程以及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历程1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从预防腐败入手,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从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高度,深化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并对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要求。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推行层级不断延伸。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
    2023-06-01
    321人看过
  • 南湖区政府如何公开政府信息?
    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申请人向剑川县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剑川县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
    2023-07-20
    182人看过
  • 山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意义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内容如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023-07-16
    331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时间及若干问题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的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下列情形除外:1、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2、申请人要求获取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被申请人未予提供但已履
    2023-06-02
    124人看过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申请的条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2、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3、第二十四条规定:行
    2023-04-13
    336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怎么处理
    行政机关有义务对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进行答复。但“答复”并不等于“必须公开”,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答复。2010年12月,甲市某区政府收到李某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请求区政府向其公开“区政府2003年征收某村土地的征收批准文件及报批材料、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区政府未在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对该事项予以答复,李某以区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认为,该事项不应予公开。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区政府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答复职责,故责令区政府限期履行答复职责。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评析1、行政不作为的认定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区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按照作为的方式,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积极改变现有法
    2023-06-01
    240人看过
  • 拆迁中,政府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政府信息是否违法?
    别人的补偿安置情况自己能否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确系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隐私么?法律对此问题究竟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本文,在明拆迁律师王家才以案说法,来深入解析这些问题。【基本案情:信息公开申请遭遇个人隐私】因项目建设需要,四川省某市邓先生等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被纳入搬迁范围。为了解搬迁补偿相关情况,2017年3月,邓先生等人依法向当地镇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每户房屋及建筑物调查表、该村已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每户安置补偿情况等政府信息。2017年5月,镇政府作出信息公开答复,邓先生等人对该答复不服,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定镇政府逾期作出答复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答复,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2017年9月,镇政府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称邓先生等人要求公开的信息因涉及其他被搬迁人的切身利益和个人隐私,与其生产、生活及科研无关,并称村
    2023-06-17
    355人看过
  • 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有些什么特征?
    一、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有些什么特征?1、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一方面,政府信息是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信息,或者是政府机关以职权获取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与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关,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或其结果的表现形式,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我们所说的公共信息,也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需要行政权力的运行,信息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同样离不开行政权力,有时信息公开的过程也就是信息产生的过程,行政性贯穿始终。2、权利性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信息公开是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现代宪法政策观念告诉我们,政府是否应当公开信息,是否向民众提供信息,这并不是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民众的权利决定的,这种权利是民众所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说,民众需要什么信息,政府就要提供什么信息,只有这样,相应的宪法上的权利才能够实现。公民个人根据宪法权利
    2023-06-15
    405人看过
  • 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业。那些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政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也应该归入政府信息,这些单位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3
    2023-07-02
    3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
    一、公安机关的定义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二、政府信息的定义《条例》对政府信息作出的定义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据此,政府信息应当具备的特征:(一)行政机关是主体,包括《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二)必须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否则,不得成为政府信息。(三)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三个特征共同构成了政府信息的完整内涵,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政治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2023-06-02
    375人看过
  • 孟连县政府信息公开
    孟连傣族拉祜族组佤族县景信乡卫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孟连县卫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县孟连县景信乡卫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督查、组织宣传活动中接待。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孟连县景信乡卫生院无公务用车,所以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卫生院孟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孟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的日常、项目工作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产生的接待费用。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孟
    2023-06-02
    357人看过
  • 政府信息信息公布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2023-08-0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党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3
      党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区别如下; 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法将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的政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期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投诉处理途径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用文字张榜、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对社会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为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哪些信息需要公开?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3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